关于公开征集利辛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利辛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工作,助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根据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财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徽省退役军人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0〕23号)文件要求,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培训机构,负责承接我县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项目名称:
退役军人技能培训。
二、报名资格要求:
(一)利辛县境内具有法人资质,取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
(二)具有培训相应专业(项目)所必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
(三)培训专业(项目)应在办学许可或培训资质范围内,且有相应的培训技术标准和教学计划。
(四)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对培训对象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
(五)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报名方作出声明)。
(六)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法人资质(如果是分支培训机构需提供原机构法人资质)。
(三)提供办学条件(包括机构占地面积、教室面积、教学资质、培训科目、教学设备、宿舍条件、实习基地等材料)。
(四)师资力量花名册(含职称)。
(五)上级批复办学文件。
(六)荣获相关证书。
四、征集时间及征集地点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
联系部门: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就业股。
办公地址:利辛县老县委院内。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58-*******
五、受理批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的培训机构进行资质信息审查、实地考察调研等方式核实培训机构。择优选定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利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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