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合规管理及纠纷案件咨询·处理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TF-2024-30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白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贵任公司法律顾问、合规管理及纠纷案件咨询、处理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热力
(集团)有假贵仕公司.木项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杯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月概况和招标范用
规模:提供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贵任公司法律顾问、合规管理及纠纷案件咨询、处理
服务。
范用: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合规管理及纠纷案件咨询、处理服务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贵任公司法律顾问、合规管理及纠纷案件咨询、处理服务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国家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每年年检
合格,能够承担本项目服务任务。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
重违约等问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公示无行
政处罚、行业处分: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单位负责人及单
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8日17时00分到2024年04月1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获取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
层1310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现场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17时00分到
2024年4月18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把以下资料盖章扫描成一个PD附
5020400119
件名称为投标人全称,发送至13734805463@163.c0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
名称”。审核通过后,我司会联系投标单位。到时请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准备三份
资料单面打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邮寄或送至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资料如下:
(1)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
话、邮箱,表格格式自拟)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5.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等一直有效,
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7、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民族东路57号
联系人:注帅
电话:0472-5901636
电子邮件:541332875@qq.c0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联系人:冀国莉
电话:0472-6981858
电子邮件:13734805463@163.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紫风(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0204001194y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