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供电段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供电段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呼和供电段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择优选择监理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AF-JL-2024-12 )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根据《集团公司2024年安全生产费使用项目预算》、《安全生产费用资本化投入工程类项目审批表》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资本化项目资金,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已出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单》(呼概预算审〔2024〕125号)、(呼概预算审〔2024〕126号)、(呼概预算审〔2024〕127号)、(呼概预算审〔2024〕128号),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包件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线别 | 监理费金额(元) | 公里标 | 款原 | 合同 |
Ⅰ | 1 | 京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 1处 | 京包线 | 9507 | K643+557 | 国铁 | |
2 | 京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 1处 | 京包线 | 5846 | K464+501 | 国铁 | ||
3 | 京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 1处 | 京包线 | K466+888 | 国铁 | |||
II | 1 | 唐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 1处 | 唐包线 | 6702 | K633+633 | 蒙冀 | 三方 |
项目名称:
(1)京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2)唐包线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
建设地点:
(2)京包线土贵至红砂坝间K464+501。
(3)京包线土贵K466+888。
(4)唐包线庙梁至兴和西间K633+633。
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数量:
(2)京包线土贵至红砂坝间K464+501m处拉管φ200管2根,合计228.12米,砌筑电缆井2座,光电缆防护及施工安全监测等。
(3)京包线土贵K466+888m处拉管φ200管3根,合计311.48米,砌筑电缆井2座,光电缆防护及施工安全监测等。
(4)唐包线庙梁至兴和西间K633+633处拉管φ200管2根,合计201.64米,砌筑电缆井2座,光电缆防护及施工安全监测等。
具体工程施工内容、工程量以施工图纸为准。
三、监理费用:国铁集团公司*****元、蒙冀公司6702元,以上合计*****元。
四、计划工期:总工期60天。
五、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六、安全目标:杜绝人身安全、行车安全事故。
七、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申请单位具有铁路工程监理业绩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7.近三年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铁路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申请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4月10日17:20前通过邮箱(HHHTYWZ@126.com)报名或与招标人直接递交纸质报名表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于2024年4月10日17:20前向招标人(呼和供电段)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外地投标人员以发出快递时间为准)。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未送达正式纸质申请文件至指定地点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九、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
10.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
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
13.监理大纲。
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十、申请文件书写要求(未按要求制作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彩印)。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拉杆夹、订书机装订或出现任何活页者视为无效报价文件);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十一、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供电段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联系人:杨文忠
电 话:0471-*******/131*****650
监督部门: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供电段纪委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电话:*****
邮编:******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报 名 表
报名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投标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 |
其他 |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呼和供电段呼和供电段10Kv上跨电力线迁改顶管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项目(公告编号:GD-AF-SG-2024-11),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日期,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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