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受长沙县民政局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长沙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CSXZCJ-2016-0758

二、采购项目用途:为长沙县湘瑞社区和蒿塘社区提供“和谐家庭”综合服务,为期三年。

三、征求意见的事项:采购需求

征求意见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征求意见的反馈期限:2016年05月23日至2016年05月27日

采购人:长沙县民政局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

联系人:舒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大厦1422室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 186*****626

2016年05月23日

附件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1. 服务内容

湘瑞社区和蒿塘社区“和谐家庭”综合服务。

按照社会工作的理念,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依托,进行服务队伍整合,为辖区内个人和家庭提供全面、优质的社会服务,以满足个人及家庭的服务需求。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1 社区老人服务。

社区养老。以居家养老为主,关注独居老人、留守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上门走访、适当陪伴;组织老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康乐和义工服务活动。

注重老年健康。老年心理健康辅导,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组织联系开展免费义诊等活动,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1.2 儿童青少年服务。

青少年综合发展。建立青少年成长孵化器,为社区的青少年提供图书阅读、学业辅导、能力提升、兴趣小组、专题培训、组织课后文娱活动等多项服务。

关爱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提供假期日间照料、课后辅导、组织活动等关爱服务。开展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1.3 家庭综合服务。

家庭和谐。夫妻矛盾纠纷调解,家庭暴力问题的处理,妇女关爱,家庭抚养和家庭赡养矛盾调处,单亲、再婚等问题家庭关爱、心理疏导及法律援助等服务。

邻里和睦。邻里间互帮互助的宣传,活动的组织,矛盾的调处,邻里守望共建和谐,引导社区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困难家庭帮扶。社区困难家庭人员的心理辅导和日间照料,帮助困难家庭就业,小孩学习辅导。

政策法律知识宣传。为社区居民进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综治、生态环保等政策、法律的知识的宣传、咨询、释疑等。

就业培训。为社区闲散及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与创业培训等服务。

1.4 义工队伍及社会组织培育服务。

培育义工领袖、以社工带动义工,通过开展义工动员、招募、培训、管理、组织等一系列服务活动。组建“义务巡防、爱心辅导员、老年人协助”等高素质社区义工、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管理、小区服务、青少年、老年人服务,推动义工队伍建设的体系化、规模化。

社会组织培育服务。整合社区资源,发掘并培育社区中的社会组织,引导、支持、鼓励社区实行最大程度的自治。

2. 服务范围

长沙县湘龙街道湘瑞社区和北山镇蒿塘社区管辖范围。

2.1 湘龙街道湘瑞社区成立于2011年3月,总面积1.2平方公里,属于湘龙街道的行政中心和学校以及楼盘聚集区,辖区内有14个二级网格,常住人口约2万人,户籍人口1708人。社区工作人员17名,社区支部党员22名。驻社区单位有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国农业银行培训学校、湘龙派出所以及盛地尊域、花样年华、四季星城、草莓街区、三一街区、长丰星城、湘瑞家园、丰源国际、筑梦新园九个楼盘。

2.2 北山镇蒿塘社区位于北山镇中南部,2016年4月由原蒿塘社区、官桥村成建制合并,现总面积约17.2平方公里,2117户,人口7718人,党员233人,辖49个居民小组, 60岁以上老年人口2420人;青少年1652人,社区内有北山镇党政机关、工商所、派出所、国土所、法院、北山联校、蒿塘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及北山卫生院等事业单位;南联管道、北山模具厂等上规模的企业6家,是长沙县北山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 服务期限

以三年为一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每年均进行末期评估,末期评估合格后续签;评估不合格的不予续签,按照政府采购工作程序重新确定运营机构。

4. 服务方式

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

5. 工作场地

社区居委会已预留了“和谐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场地,并由采购人提供电脑、办公桌椅等主要办公设备。

6. 项目评估

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长沙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社工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二、基本要求
7. 岗位要求

每个“和谐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湘瑞社区“和谐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及蒿塘社区“和谐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配备以社工为主的工作人员8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具有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其他6名具有全国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社工专业(或者心理学、社会学等相近专业)毕业的专业社工。另聘专业督导1名,督导具备比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经验。

8. 具体服务内容要求

8.1 社区老人服务: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及其家庭接受专业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60岁以上老人“三无”、独居老人服务全覆盖,开展相应的帮老助老社区活动,社区老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8.2 儿童青少年服务:辖区内8—18岁青少年及其家庭接受专业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开展相应的预防、发展、教育性及治疗性小组,青少年成长危机得到适时干预,成长环境不断优化。

8.3 家庭综合服务:辖区内30%以上家庭问题得到处理,30%以上困难家庭得到帮扶,定期为辖区居民提供政策法律知识宣传,促进社区融合,提升居民素质。

8.4 义工队伍及社会组织培育服务:发展社区义工队伍,50%以上的义工为本辖区居民, 10%的义工由服务对象成长而来,义工积极参与服务活动,义务服务精神在社区得到传播和认可,义务服务不断拓展。建立特色服务,提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使社区社会组织成为社区居民实现由“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变的重要载体。

9. 最低服务工时量要求

每一社区每年工时15872小时(248天 / 8小时 / 8人),三年共计工时47616小时。
序号
服务内容
工时(小时)

1
老人服务
10912

2
儿童青少年服务
10912

3
家庭综合服务
10912

4
义工队伍及社会组织培育服务
10912

5
社工培训与督导
1984

6
不可预计工时
1984

7
总计
47616

三、其他要求
(1) 服务机构为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公益组织,机构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2) 具有规范健全的规章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在参与社会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5) 应标机构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具有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库,以及拥有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广阔的视野。应有承接青少年、长者、家庭等专项社会工作经验;

(6) 应标机构能在遵守长沙市印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的基础上,根据社区实际需要,设计特色项目,树立社区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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