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工建公司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铁燃专用线改扩建工程项目商混招标招标公告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工建公司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铁燃专用线改扩建工程项目商混招标招标公告
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工建公司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铁燃)专用线改扩建工程项目商混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JGSWZ-2024-qxq001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工建公司呼伦贝尔东北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哈铁燃)专用线改扩建工程项目商混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①I区改扩建方案。改建拆除既有111#、113#道岔,向西改铺,同时将I-1线向西延长接至105#-107#间渡线上(并预留还建硫酸线条件),新增I-4线(与既有I-3线线间距6.5m)。I区东咽喉区新增交叉渡线1组、单开道岔1组,改铺道岔2组②Ⅱ区改扩建方案。改建新增站线5条,拆除既有硫酸线1条。新增Ⅱ-4线与Ⅱ区东咽喉扣头,使Ⅱ区新增一重车线;新增Ⅱ-5线为煤炭卸车线;新增I-6线为卸盐货物线;新增Ⅱ-7及Ⅱ-8线为集装箱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混凝土预拌资质;
(2)投标人须能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投标人须提供报价物资近两年(2022年至今)供货业绩(以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应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2024年4月)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或暂停合作关系的。各投标人应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8日 17:10至2024年4月13日 17:1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商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 09:00,地点为海韵商务酒店648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铁路街8号
邮 编: /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 153*****729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韵商务酒店648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孙洪艳、李翠花
电 话: 132*****011、155*****988
传 真: /
电子邮件:crmsc_hrb01@163.com
网 址: www.bidding-crmsc.com.cn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 *******
9.其他
9.1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汇款,以公对公形式将款项汇至账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编号、包件号(例:GJGSWZ-2024-qxq0017A01包标书款)。个人交标书款的,须同时提交缴费凭证与授权委托书(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且交款人须为被授权人。在发售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缴费凭证、授权委托书的,将予以驳回,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核对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平台(www.bidding-crmsc.com.cn)中的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账号、地址、电话),开标前请自行在系统“投标管理-电票下载”中下载。
9.2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按照包件号,一包一投。
9.3开标地点:海韵商务酒店6F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638室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9号);
9.4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9.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以公对公形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用途,例:GJGSWZ-2024-qxq0017A01包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转账(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到账时间以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到账时间为准)。
9.6如遇第一次招标项目流标再次发布招标公告时,已报过名的投标单位重新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报名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
9.7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和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crmsc_hrb01@163.com,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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