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生态环境局第一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车辆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兵团生态环境局第一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车辆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兵团生态环境局第一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620*****85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女士 0993-*******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08 19:58 - 2024-04-09 19:58
采购单位:兵团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车辆租赁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车辆租赁服务; 描述:采购需求具体如下:;费用结算:本项目为零散用车,根据兵团生态环境监察督察实际用车天数每季度结算一次(先使用后支付),出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给承租方,承租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车辆租金。如因轧账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期支付,承租方在开账后及时支付车辆租金。;项目限价:本项目按照单天租车费用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860元/日(包含车辆使用费、车辆保险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保养费、车辆相关要发生的费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驾驶员工资、差旅费、食宿费等)。;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及第三者人员伤亡等,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赔付,事故保险赔付以及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事故处理期间的一切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因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未处理完、车辆未修复、保险公司未赔偿期间,出租方应及时派遣符合要求的其他车辆进行服务,如未派遣其他车辆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解除合同。;车辆维修:租赁期间发生的正常维修、大修及保养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因司机违反规定或违章驾驶引发的一切交通事故,由出租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驾驶员要求:驾驶员需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龄,证照齐全有效、技术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失信等不良记录,无酗酒等不良习惯,具有车辆维护、保养技能。绝对服从承租方合理指挥,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严禁私自外出,严格遵守承租方安排作息时间,保证良好的精神状态,完成驾驶任务。;投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汽车租赁经营范围。;车辆保障:配备固定驾驶员,承租方提出用车需求后,出租方应保证车辆0.5h内到位。如遇特殊原因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更换驾驶员。;车辆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各项手续、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车况良好,购置时间在5年以内,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承运车辆必须具有相应的商业保险,其中必须包含承运人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投标单位注册地:投标单位注册登记地址需在第八师石河子市。;用车地点:出发地第八师石河子市,目的地通常为兵团第四、五、七、八、九、十师及乌鲁木齐市等,根据工作需要不时前往兵团辖区其他相关师市。;采购人需求描述:(一)用车地点:出发地第八师石河子市,目的地通常为兵团第四、五、七、八、九、十师及乌鲁木齐市等,根据工作需要不时前往兵团辖区其他相关师市。 (二)车辆价格范围及排量要求:裸车价格18万以下,排量不得高于1.8升。 (三)租赁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得挂靠,不得分包、转包。;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860.00 | - |
响应附件要求:附件要求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石河子市 东城街道 党政服务中心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 / |
标签: 车辆租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