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厂片区76亩地上附着物拆除资产残值进行处置公告

44厂片区76亩地上附着物拆除资产残值进行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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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厂片区(76 亩)地上附着物拆除资产残值进行处置公告
(招标编号:HBMH-2024-0408)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
一、招标条件
本 44 厂片区(76 亩)地上附着物拆除资产残值进行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低限价:2679012.00 元,招标人为十堰市茅箭区城区改造
更新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44 厂片区(76 亩)地上附着物拆除资产残值进行处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44 厂片区(76 亩)地上附着物拆除资产残值进行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44 厂片区(76 亩)地上附着物拆除资产残值进行处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需
提供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
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就上述情况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
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报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十堰市重庆路汉城天地 1 号写字楼 6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十堰市重庆路汉城天地 1 号写字楼 6 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44 厂片区(76 亩)地上附着物拆除资产残值进行处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明华建筑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4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MH-2024-0408
项目名称:44 厂片区(76 亩)地上附着物拆除资产残值进行处置
最低限价:2679012.00 元
处置资产内容:对 44 厂片区(76 亩)地上附着物拆除资产残值进行处置,具体内容详见竞价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 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需
提供营业执照,包含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公告期内“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
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应就上述情况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
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报名。
三、竞价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时 间:2024 年 04 月 09 日至 2024 年 04 月 11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湖北明华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重庆路汉城天地 1 号写字楼 6 楼)
方 式: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领取;或由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
业执照复印件领取。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湖北明华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公开竞价具体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茅箭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
地 址:茅箭区武当路 71 号
联系方式:0719-87862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明华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重庆路汉城天地 1 号写字楼 6 楼
联系方式:136357034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363570343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十堰市茅箭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十堰市茅箭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
地 址:茅箭区武当路 71 号
联 系 人:曾
电 话:0719-8786277
电子邮件:16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明华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十堰市重庆路汉城天地 1 号写字楼 6 楼
联 系 人: 郑女士
电 话: 13635703434
电子邮件: 4474333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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