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机关2024年大宗物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机关2024年大宗物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1.项目编号/包号:ZGGJ-BJ02-********
2.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机关2024年大宗物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160万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采购范围) | 是否接受进口 |
1 |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机关2024年大宗物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干职食堂食材、慰问品采购。另外,上述范围的个别商品能够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找到的,按规定从电子卖场采购,不在大宗采购范围内,具体详见第五章。 | 否 |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具有合格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二层
3.方式:现场购买;(1)供应商应首先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填报链接:http://oa.zggjzb.cn/qpoaweb/prg/gys/baoming.aspx?id=7214VHn8,填报并将公司信息提交成功后不代表项目报名成功,也不能作为报名成功的依据,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售价:500元。
6.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二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等。
2.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农场_
联系方式:孙警官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二层
联系方式:张跃、王艳霞、康进010-********-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跃、王艳霞、康进
电 话:010-********-824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
标签: 大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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