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工程招标公告

第十九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邯郸县第十九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DHZB2016-077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邯郸县发改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邯县发改招标核字【2016】4号
所属行业:

市政房地产建筑
所属地区:

邯郸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邯郸县第十九中学新建学生餐厅工程已由邯郸县发改局以邯县发改招标核字【2016】4号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邯郸县第十九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邯郸县第十九中学院内。
2.2工程规模:新建1栋2层学生餐厅工程,建筑面积855.4平方米。
2.3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开标时,所有投标单位应出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企业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期限为10年,企业成立不足10年的,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开始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6月14日15时00分,地点为邯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邯郸县第十九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县姚寨乡北中堡村北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
联 系 人:张志军 联系人:张苏
电 话:137*****968电 话:157*****27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邯郸县第十九中学
联系人:

张苏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
邮编:

100000
电话:

****-*******转885
传真:

****-*******
电子邮件:

********23@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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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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