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除氧器乏汽及热能回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公告

热电厂除氧器乏汽及热能回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
热电厂除氧器乏汽及热能回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除氧器乏汽及热能回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人:中石化节能技术服务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街24号

联系方式:郝经理 ***-********

2、招标编号:XHTC-HW-2016-0072

3、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撬装设备生产厂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撬装设备清单图纸,生产一批撬装设备,用于热电厂除氧器乏汽及热能回收利用合同能源管理,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标准。

3)制造产商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二类或三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4)具有近三年内同类项目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反馈意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5、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二类或三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招标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招标文件有差异,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机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6月3日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新华会议中心

开标地点:豪苑大厦B座30层新华会议中心

10、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马语卿、曹亚楠

联系电话:***-***********-********;手机:137*****821

电子邮箱:myq@xhtc.com.cn

传 真:***-********

11、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汇款:

开户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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