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养科营养制剂及辅材采购市场调研公告第三次
关于营养科营养制剂及辅材采购市场调研公告第三次
致各位供应商:
我院拟开展营养科营养制剂及辅材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3年4月8日-4月12日报名参与市场调研(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主要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主要参数 | 剂型 | 产品适应 |
1 | 普通足月婴儿配方奶粉 | 400g | 适用于0-6月龄婴儿,每100毫升标准冲调液; 蛋白质:0.43-0.55g/100KJ ; 脂肪:1.2-1.3g/100KJ | 粉剂 | 适用于0-6月足月儿,特别剖宫产婴儿 |
2 | 深度水解奶粉 | 400g | 蛋白质:80%短肽+20%氨基酸;能量密度:67KJ/100ml; 脂肪:39%中链甘油三脂 | 粉剂 | 0-1岁中轻度牛奶蛋白过敏伴胃肠道症状,早产且牛奶蛋白过敏 |
3 | 深度水解奶粉 | 400g | 蛋白质:80%短肽+20%氨基酸;能量密度:67KJ/100ml | 粉剂 | 0-1岁中轻度牛奶蛋白过敏无胃肠道症状。 |
4 | 一次性奶瓶 | 100ml |
因各营养制剂制造商产品注册名称等信息的差异,供应商报价产品名称可以不限于医院采购清单中营养制剂产品名称,但供应商报价产品功能必须满足产品主要参数及临床使用要求。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第一次市场调研已递交过资料的,不再递交)
参与调研时提交:(所有复印件资料均应加盖公章)
(一)资质证明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产品的有关介绍及报价(附件1)
(三)特殊要求:
1.若供应商为营养制剂销售公司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若供应商为营养制剂生产公司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国产产品提供生产厂家、经营公司及产品的合法凭证及成分检测凭证、质量凭证,进口产品还需提供国内总代凭证。
4.承诺函(附件2)
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将报名全套文件盖章扫描PDF文件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告知报名事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138*****289
注:项目调研仅作为该项目开展采购活动前期市场综合分析的支撑依据,与后期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无直接关系。
附件:
标签: 营养科营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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