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经济开发区园内工业用地

咸安经济开发区园内工业用地

咸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咸安网挂G﹝2024﹞03-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咸安区人民政府批准,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5月9日,在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咸安网挂G﹝2024﹞03-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授权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挂牌编号

咸安网挂

G﹝2024﹞03

咸安网挂

G﹝2024﹞04

系统宗地编号

咸安*******

咸安*******

宗地位置

咸安经济开发区园内

咸安经济开发区园内

土地面积(㎡)

*****.37

(130.57亩)

*****.65

(37.09亩)

主要

规划

指标

容积率

≥1.0

≥1.0

建筑密度

≥40%

≥40%

绿地率

≤15%

≤15%

规划用途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200万元/亩

≥200万元/亩

税收强度

≥15万元/亩

≥15万元/亩

出让年限

50年

50年

能耗标准

≤0.003吨标煤/万元

≤0.003吨标煤/万元

挂牌起始价

1785万元

507万元

履约保证金

893万元

507万元

产业定向

智能制造

新材料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参加报价竞买。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供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2、咸安网挂G﹝2024﹞03、04号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需符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清单”管理意见,地块成交后“总清单”将交付给竞得人,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不得擅自增加清单外的事项。竞得人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法规和投资强度。

3、在咸宁市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纳的、有闲置土地及其他违法用地未及时纠正的、被省厅和市政府或区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自然人、法人和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咸安网挂G﹝2024﹞03、04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在申购土地前须到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开发与利用股查询拟申购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并按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的申请。

五、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下午16时,网上报价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8时到2024年5月9日上午11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七、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先生:0715-*******131*****775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

汪先生:158*****934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咸宁大道国际大厦A座15层


咸宁市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咸宁市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业用地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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