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大楼改造升级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大楼改造升级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大楼改造升级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 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大楼改造升级工程(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的编号为FJJL2024-ZB024(招标编号)的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大楼改造升级工程(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专项债外,剩余部分由财政拨款解决,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大楼改造升级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塘路23号;
2.3.工程建设规模: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大楼(原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大楼,现卫健大楼)用地面积6130平方米,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2.4.投资总额:人民币48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023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各阶段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强弱电设计、暖通设计、给排水设计、结构加固设计)、后续阶段设计、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
2.6.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加固、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室内装修设计、地基与基础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夜景照明及附属配套工程等本工程的一切设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结构加固、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环境工程、室内装修设计、地基与基础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夜景照明及附属配套工程等本工程的一切设计。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 / 日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 09:3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02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94.0421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塘路23号 邮编:******
电话:0591-******** 传真: /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楼 邮编:******
电话:0591-********转836 传真: /
联系人:蒋心玲、陈颖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帐 号:5919 0388 1010 92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福塘路23号
联系电话:0591-********
标签: 大楼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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