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气体标准物质和高纯气体供应商的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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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度气体标准物质和

高纯气体供应商的邀请函


一、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我站拟公开征集2024年度气体标准物质和高纯气体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请各潜在供应商于2024年04月12日18时前报名登记(https://f.kdocs.cn/g/UrtvTSqW/),并于4月15日15时前向我站递交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可现场提交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我站,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应提前寄出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项目联系人,截止4月15日15时仍未寄达的报价文件,我站不再接收。

各投标人报名时应确保登记的信息真实无误,由于投标人登记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征集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9、以上第1~8条资格要求,各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自身满足各项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1条须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其他条款可只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我站本项目评审小组将根据“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是否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进行审查;根据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在资格审查期间对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审查。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许可,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的标准物质的研制单位须取得相关标准物质的计量器具制造许可或标准物质生产者CNAS认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计量器具制造许可须提供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彩色复印件,计量器具制造许可未说明不确定度的,还须提供不确定度评定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CNAS认可须提供标准物质生产者CNAS认可查询截图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址为https://las.cnas.org.cn/LAS_FQ/publish/externalQueryRM.jsp

(二)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函组成,各供应商应将资格证明文件和报价函签章后胶装成册,并将相应文件的扫描件、Excel表格拷贝至U盘中后一并密封。

各气体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报价单价超过最高限价,或报价文件未胶装,或未提供报价的Excel表格,均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商务要求

1、本次采购所签订的供货协议有效期为12个月,协议期满后我站尚未完成下一阶段采购的,仍按本次采购所签订的供货协议执行。

2、各供应商报价为包干价格,已包含将我站所订购气体标准物质和高纯气体送达我站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12楼气体库房(有电梯)所需一切费用。

3、我站书面下达订单后,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订购高纯气体送达我站,在15个工作日内将所订购气体标准物质送达我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我站收到当场进行清点验收,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清点验收报告通过书面告知成交供应商。收到试剂后超过10个工作日未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清点验收报告的,视为已清点验收通过。

4、各供应商应提供符合采购清单规定规格、等级和质量的气体标准物质和高纯气体,经采购人测试验证不满足使用要求的,供应商须免费更换符合使用要求的产品。

5、采购人订购气体按成交单价据实结算,其中1月至7月订购气体于8月初统一结算,8月至10月订购气体于次月初统一结算,11月至12月10日订购气体于12月15日前统一结算,我站将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等凭证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转账的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

6、我站现有40L各类气瓶25个,8L气体标准物质气瓶约20余个,低压液氮罐3个;我站订购使用的气体标准物质和高纯气体、液氮等的充装和使用过程中所缺少的气瓶由成交供应商免费借用(含成交后用于置换我站借用上一供应商的气瓶约30余个,以成交后实际清点数额为准)。

7、合同期间气瓶所有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由于我站使用保管不当对气瓶造成损坏的(须能明显看出磕碰、撞击痕迹),气瓶交接时注明并由我站人员签字确认后,我站照价赔偿。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气瓶交接记录单、气瓶原始购置发票或阀件购置维修发票,并为我站损坏的气瓶或阀件开具购置发票。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

1、评审时间:4月15日15时00分。

2、评审地点: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我站9楼会议室。

3、评审方式:在符合本次征集所有要求的有效投标人中,择取总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五、征集人信息

单位名称: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信用代码:125*****452******A

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金安大道三段68号

采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倪斌,133*****097

采购联系人电子邮箱:luxian0717@live.cn

六、采购监督

我站本次采购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我站工作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妨碍公平公正的行为,欢迎向我站纪检监督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我站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为徐老师,联系电话为138*****111


附件:1、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4年度气体标准物质和高纯气体报价单(https://kdocs.cn/l/cb096HKoeMgZ


四川省广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4年4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纯气体 气体标准 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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