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航空基地航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西安市航空基地航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项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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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西安市航空基地航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 项目编号: | GG042*****004 |
拟增资额(万元): | 4075-4075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09 09:00:00.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5-08 17:00:00.0 |
咨询报名: | 来哲 029-******** | ||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公开协议增资(征集到一家) | ||
其他事项: | |||
报名咨询:来经理 029-********;173*****053 服务监督:(029)********;137*****244 |
标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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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西安市航空基地航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 标的编号: | GG042*****004DA01 |
品种: | 增资扩股 | 币种: | 人民币 |
保证金: | 按拟投资额比例10% | ||
标的所在地区: | 陕西省 西安市 阎良区 | ||
本次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区间(%): | 80 -80 | 本次增资新股东占有股份数区间: | - |
拟融资金额(万元): | - |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
评估机构: | 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0月31日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备案 | 备案核准(备案)日期: | 2024年4月7日 |
增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万元): | 增资企业总资产账面值: | 万元 | |
增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万元): | 增资企业总负债账面值(万元): | ||
增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万元): | 增资企业净资产账面值(万元): | ||
标的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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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名称: | 西安市航空基地航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B101QX6J |
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1-8-26 | |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 股本总额: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批准单位: |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议名称: | 关于同意西安市航空基地航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事宜的批复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食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代理;进出口代理;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职工人数: | 0 |
股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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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增资前出资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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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吉明特航科技有限公司 | ||
2 | 西安航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财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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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陕西普美恒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报表类型: | 审计年报 |
审计年度: | 2022 | 报表日期: | 2022-12-31 |
年度审计资产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年度审计负债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营业收入: | 万元 |
年度审计利润总额: | 万元 | 年度审计净利润: | 万元 |
审计机构名称: | 无 | 报表类型: | 财务月报 |
报表日期: | 2024-02-29 | ||
营业收入: | 万元 | 利润总额: | 万元 |
净利润: | 万元 | 资产总额: | 万元 |
负债总额: | 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审计机构名称: | 陕西普美恒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报表类型: | 专项审计报告 |
报表日期: | 2023-10-31 | ||
营业收入: | 万元 | 利润总额: | 万元 |
净利润: | 万元 | 资产总额: | 万元 |
负债总额: | 万元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万元 |
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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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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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会名称: | 西安市航空基地航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 竞价类型: | 整体转让 |
交易状态: | 挂牌 |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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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1.增资方截止评估基准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西安吉明特航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被评估单位4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全部实缴;西安航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持有被评估单位6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实缴2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方原股东持股比例为20%,新股东持股比例为80%。 | ||
增资达到及终结的条件: | 1.增资达成: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且完成增资协议签署的,增资达成; 2.增资终结: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的,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增资方要求停止延长或延长10个周期后仍未能征集到意向投资方的,或虽征集到投资方但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增资终结。 | ||
募集资金用途: | 充实资本,用于新能源设备研制项目建设,增强公司运营能力。 | ||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 增资方拟采用增资扩股方式通过西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引进1家战略投资者。本次增资后,增资方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全部由新引进的股东出资,公司原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每一元新增注册资本对应价格不低于1.*****元,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4,075万元,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增资方控股股东西安航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60%股权变为12%,不再控股该公司。 |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1.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出资能力; 2.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且必须是自有货币资金,有不低于4075万元资金的出资实力; 3.资质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不良信用记录; 4.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 其中第1和第2项需投资方提供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第3项需投资方提供公示期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 ||
增资条件: | 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西部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10%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西部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对增资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增资方就本次增资在西部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对增资方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增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对增资方进行增资承诺的确认。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增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增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3、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须保持一致,须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 4、本次增资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5、意向投资方因参与本次增资所发生服务佣金由增资方承担,服务佣金标准按照《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佣金收取办法》执行。增资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相关税费,由增资方与投资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就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同意将保证金直接转为实缴增资款。 (2)本方同意被确定为投资方后,交易所将实缴增资款在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增资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增资方有权对我方的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进行调整。 (4)本方同意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随售权条款、一票否决权等条件要求。 (5)本方同意若非增资方原因,如发生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增资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赔偿。 |
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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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 | ||
处置方法: | 1.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只能通过意向投资方在交易所云交易系统注册的单位的账户在增资公告期内按照系统提示的方式和账户交纳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由交易所直接予以原路径无息退回。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日结束当日的17: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在挂牌公告日结束当天的17:00时没有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保证金,不得参与后续交易。 3.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4.未成为投资方的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 6.保证金处置其他未尽事宜,依据交易所《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执行。 | ||
保证事项: |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非增资方原因,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 1.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达到启动竞争性谈判条件后,未参与后续竞争性谈判等程序的。 3.违背其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4.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和相关交易费用的。 5.在增资方必要的配合下,因投资方原因导致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履行的。 6.《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增资操作规则(试行)》、《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的投资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同时增资方也郑重承诺,如因增资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投资方设定的相关条件(包括不限于保证金、合同签署时限等)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对以上违约或违规行为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扣除的具体程序及处置办法详见《西部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
挂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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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公开协议增资(征集到一家)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以公开协议的方式增资;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则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投资方。竞争性谈判主要指标内容为(最终以增资方提供的竞争性谈判方案为准):1.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背景情况、企业信用、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社会形象与行业地位、公司治理情况等; 2.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的契合度,对增资方企业文化、公司治理方式及未来发展规划认同度高的优先;与增资方或增资方实际控制企业有合作经历的优先;3.意向投资方在增资方所处行业及主营业务领域具有优势,并能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开拓、市场资源、销售渠道、技术提升、战略提升、产业协同等方面提供支持的优先; 4.意向投资方在增资方所处行业及主营业务领域投资经验丰富的优先。 |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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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加价幅度(竞价时必须是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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