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承德县高寺台镇武烈河支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EPC二标段招标公告
承德市承德县高寺台镇武烈河支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EPC二标段招标公告
承德市承德县高寺台镇武烈河支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EPC)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市承德县高寺台镇武烈河支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EPC)已由承德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承德市承德县高寺台镇武烈河支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承县审批投资审字【202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县高寺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环保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县高寺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承德市承德县高寺台镇武烈河支流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EPC) (2)建设地点:承德县高寺台镇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在前沟河非硬质驳岸段建设生态缓冲带*****㎡,后沟河非硬质驳岸段建设生态缓冲带*****㎡,后沟河河道建设表面流人工湿地7638㎡,种植千屈菜*****株,黄菖蒲*****株,水葱*****株;一标段:前沟河非硬质驳岸段建设生态缓冲带;二标段:后沟河非硬质驳岸段建设生态缓冲带及后沟河河道建设表面流人工湿地。 (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 (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出具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 (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0 09:00至2024-04-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承德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cd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承德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cd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县)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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