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6日鉴定公告--创普房地产破产案件选任评估机构2024调鉴13号
2024年4月16日鉴定公告--创普房地产破产案件选任评估机构2024调鉴13号
(报名前请细看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关于选择专业机构的公告
关于长沙创普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选任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委托事项:(2024)湘0104调鉴【13】号,本院关于长沙创普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普公司)破产清算纠纷一案[案号:(2022)湘0104破18号]指定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作为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现公开摇号选择评估机构。
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估费用
1、委托评估费用纳入破产费用范围。
2、收费参考湖南省物价厅、湖南省司法局湘发改价服(2016)646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按该收费标准的70%执行。计费基数以财产实际变现价值或者重整投资总额为准而不是评估值。
二、评估主要范围
1.评估创普公司名下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在建工程以及管理人查明和委托的其他资产的市场价值。
2.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9月1日。
三、评估机构基本要求
1、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且机构编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专业机构名单》或入围《湖南省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名单》中注册地在长沙的鉴定机构且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根据机构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的信息进行核实),能够同时投入3-5名专业评估人员服务于本项目;
2、其有破产企业评估业务经验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参选文件要求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参选机构具有的破产清算工作经验;
4、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资产评估师)人数;
5、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6、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有意参选评估机构自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下午五点止,摇号时间为4月16日下午2:30开始),如报名,则视为认可上述条件。最终选聘的评估机构由法院摇号确定(一家首选,一家备选机构),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破产管理人联系方式:陈律师139*****340)
司法技术室电话0731-********;
监察室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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