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公告

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受福安市赛岐镇人民政府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NDZB-2015-141(2016安财购计[011-1-1]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安市赛岐镇人民政府关于福安市赛岐镇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福安市赛岐镇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其他服务保洁1项道路机械、人工清扫保洁、清洗;人行道内绿化带的保洁;果皮箱的清掏、清,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福安市赛岐镇人民政府沈副/****-*******福安市

3、预算资金:915.834900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05-23至2016-05-3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6、联系人:杨静、杨晓岚
7、联系电话:****-***********-********-***传真:****-*******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E-mail:zhixinnd@163.com
8、投标人资格:(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保洁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截止前6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卫生作业资信等级乙级(或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若投标供应商为省外的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应承诺中标后办理福建省省外入闽备案手续;(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注: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截标时间:2016-06-13 1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6-06-13 1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市图书馆一层)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银行帐号:140*****090********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代理机构)
2016-5-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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