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报废资产处置竞价招标公告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报废资产处置竞价招标公告
我院现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一批报废资产,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第一次国有资产报废处置
3.处置标的:电脑、传真机等共501件
4.处置最底价:*****元
5.项目地点:长沙市潇湘中路27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二、竞标人资格
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2.竞标人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
3.竞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三、竞价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设置底价,最高价者成交。本次处置为整体打包处置,不接受对部分报废资产选择性报价。
报价单须盖单位公章。竞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高于底价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无有效报价则废标;中标结果按照从高到低排序确定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相同报价方进行第二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放弃中标,则由第二、三位中标候选人依次替补。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将取消其两年内在我院报废处置投标资格。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有意向的竞标人应于2023年5月11日17:00前将竞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报价单(附件1-4)填报并签章后,扫描后打包发送至*******@qq.com邮箱,接收时间以邮箱系统显示为准。
2.资格证明材料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
3.招标人根据竞标人报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现场踏勘和竞标环节。
五、现场踏勘与报价
1.有意向参与的竞标人请于2023年5月12日10时前往我院指定地点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竞标代表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填写报价单(附件4),并将报价单密封后加盖竞标人公章上交招标人,我院将现场提供密封用信封。
成交价仅为以现状处置资产的价格,竞标人踏勘费用、处置资产的拆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担。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踏勘及报价视为弃标。
2.评标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人在招标人组织下现场踏勘和报价完毕后,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评标,并由评标小组根据评标情况公布中标候选人。
评标结果将在我院官网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sjyksy/web/index.html)公布。
六、处置要求及说明
1.中标公示后,中标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及中标款项。
2.中标人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全部转运完该项目报废资产,整理好现场,经验收合格后我院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逾期未转运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逾期一周未转运的,我院将按程序另行处置该批资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须文明作业,不得损坏我院其他设备、设施,如造成损坏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方来院人员,应自觉遵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4.本次为我院已报废国有资产的处置,并不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我院不对其质量、安全和技术性能负任何责任。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勘查,对标的全面了解,承认标的所存在的瑕疵、缺陷,综合考虑本公司实力和市场行情判断,再对标的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方以任何理由拒付成交价款的,视为弃标。
5.中标方须按期完成处置标的全部转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包括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6.报废处置资产由中标方自行转运,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报废处置等相关规定进行清运,妥善处理处置标的(含其中可能无回收价值的部分)及现场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如因处置不当造成的全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7.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731-********
监督电话:0731-********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
3.《竞标承诺书》
4.《报价单》
标签: 报废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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