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授权六安市裕安区环保局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选择裕安区苏埠镇、独山镇、新安镇、青山乡、平桥乡、徐集镇等六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维护(包括已建成25000T/日城南污水处理厂运营),现将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并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裕安区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
2、招标人:裕安区环境保护局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或社会资本
5、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裕安区苏埠镇、独山镇、新安镇、青山乡、平桥乡、徐集镇、城南镇范围内。
6、项目规模:本项目包为6个乡镇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维护,设计规模分别为苏埠4000吨/日,独山为3000吨/日,新安3000吨/日,青山1000吨/日,平桥10000吨/日,徐集1000吨/日,总计22000吨/日。
7、采购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苏埠1500吨/日,独山为1500吨/日,新安1500吨/日,青山500吨/日,平桥4000吨/日,徐集500吨/日,总计9500吨/日。本次采购为第一批,规模分别为苏埠1500吨/日,独山1500吨/日。
8、交付期:裕安区6座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分二批建设,第一批建设苏埠、独山2座污水处理厂,采取BOT模式进行实施,近期开工,2016年12月底建成并投入运行。第二批建设新安、青山、平桥、徐集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已建成的25000吨/日城南污水处理厂运营按PPP模式进行实施,新建项目2016年6月份启动,2017年建成并投入运行;运营项目6月份启动,9月份正式运行。第一批BOT中标单位在第二批PPP项目中享有优先权。
9、工艺选择:污水处理工艺由各投标人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必须符合裕安实际,经济可行。投标人按A2/O、SBR、生物膜等3个以上成熟处理工艺分别对工程造价、污水处理服务费吨价格、保底水量的具体要求等进行报价,由招标人最终确定处理工艺。投标人不得突破用地范围。
10、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采购内容
裕安区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采用政企合作的特许经营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通过竞争性谈判招标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获得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0年(2017-2037年),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报批、可研、环评、经营、管理、维护,裕安区政府授权相关部门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协议》,对项目实施运行执行监管,并向项目公司按照相应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在经营期满后,中标人将维护得当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能满足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整体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
四、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必须符合《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见下表)
指标名称 | 浓度(mg/l) |
化学需氧量(COD) | 50 |
生化需氧量(BOD) | 10 |
氨氮(NH3-N) | 5 |
总磷(TP) | 0.5 |
总氮(TN) | 15 |
五、项目建设用地
项目建设用地由区乡(镇)负责落实。厂区内建设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优先选择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七、发布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1、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5月16日
2、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
3、地点: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电话:****-******* ****-*******
5、备注: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需提供核查原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委托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请报名单位自行至裕安财政局官网下载来下载报名(审查)登记表,粘贴在报名材料封面,报名时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