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昌吉烈士陵园绿化管护和冬季清雪招标公告
民政局昌吉烈士陵园绿化管护和冬季清雪招标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采购报价。
一、采购人:昌吉市民政局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FW2016-020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烈士陵园绿化管护和冬季清雪
四、采购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26万元以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园林绿化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现场提交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查验)。
七、采购内容及数量:绿化、清雪总面积:40亩
八、保证金:缴纳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询价现场密封提交。
九、询价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16年5月26日上午13:00分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须按照项目清单报价并汇总(见附件)。
2、询价采购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需密封提交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十一、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第一年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40%合同价款,第二年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50%合同价款,余10%质保期(第三年)满后付清。
2、养护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进行养护,养护时间2年。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4、质保期:质保期(三年)及维护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供应商报价包含所有费用(税金、运输等费用)、养护地点为昌吉烈士陵园。
采购人联系人:王国富联系电话:130*****341
采购机构联系人﹕熊海洲、康滨
联系电话﹕0994—*******
传真﹕0994—*******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标签: 民政局 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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