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居住区一期电梯招标公告
公职人员居住区一期电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2016GZX041 招标编码:CBL_********_********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招标代理: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黑龙江松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CS2016GZX041
1.招标条件
松鹤生态新区公职人员小区项目已由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鹤发改投资【2012】1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松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公职人员居住区一期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公职人员居住区一期电梯采购与安装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松鹤新区中央大街北,松鹤大道北
2.4资金来源:自筹
2.5采购数量及参数要求:40台电梯采购及安装,额定速度为:1.5m/s。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期:2016年8月20日前完成供货及安装
2.6招标范围:公职人员居住区一期共40部电梯的采购与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销商所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注册资金要求在人民币2.0亿元及以上的电梯制造商。
3.2拟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需为经销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生产厂家质量管理系统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式载客梯A级资质)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财务要求:生产厂家近三年(2013年-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3、2014、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参加本项目的经销商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信息日)的销售业绩。
3.6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供应商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近三年内供应商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近三年内供应商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4)近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为准);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无法准确界定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到场登记的先后顺序,则以现场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登记获取投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23 日至2016年 5 月 27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705室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3经销商在申请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不接受公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5)生产厂家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式载客梯A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系统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7)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佐证材料(销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原件及复印件);
(9)生产厂家财务状况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0)签署符合要求的投标承诺书(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hljzxzb.com下载)(原件);
5.4 供应商须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俩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同时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装订成册的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供应商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异议和投诉;
8.2供应商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松鹤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 150090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 ****-********-**** 155*****650
鹤岗市交易中心:****-*******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zhengxinyizu@163.com
标签: 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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