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胜区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招标公告

名胜区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招标公告

X5期61号

  本项目江山市风景名胜区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江山市风景名胜区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19万元(其中责任保险预算为:8万元,财产综合保险预算为:11万元)。

  1.2采购范围:

  ①江山市风景名胜区责任保险项目共涉及江山市五大景区(江郎山景区、清漾景区、浮盖山景区、廿八都景区、仙霞关-戴笠秘宅景区),总面积:约50平方公里,风景名胜区年旅游人次约18万人次,保险期限自2016年6月24日零时起至2017年6月23日二十四时止;

  ②江山市风景名胜区财产综合保险项目,总保险金额:********.35元,其中道路类*******.35元,建筑类********元。共163项(资产明细表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其中:江郎山景区41项,清漾景区19项,浮盖山景区19项,廿八都景区58项,仙霞关-戴笠秘宅景区26项,保险期限自2016年6月24日零时起至2017年6月23日二十四时止。

  1.3保障内容:

  1.3.1责任保险保障内容:

  1.3.1.1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万元,累计责任限额:1000万元。

  1.3.1.2每人人身死亡/伤残责任限额:30万元,伤残给付一至十级,按死亡/伤残责任限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300元,给付比例90%。

  1.3.1.3每人每次财产赔偿限额0.5万元;每次事故免赔额为3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1.3.1.4每人每次误工费按80元/天,以180天为限;每人每次护理费按80元/天,以180天为限。

  1.3.1.5保险区域及对象: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或机构(江山五大景区:江郎山景区、清漾景区、浮盖山景区、廿八都景区、仙霞关-戴笠秘宅景区)。

  1.3.2财产综合保险保障内容:

  1.3.2.1道路类资产给付,道路类保险金额:¥*******.35元,每次事故免赔额:¥2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1.3.2.2建筑类资产给付,建筑类保险金额:¥********元,每次事故免赔额:¥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1.3.2.3由于被保险人自身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保险人在扣除上述免赔额后,加扣10%免赔率。

  1.3.2.4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100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2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定保险执业资格或获得本项目唯一授权的分公司(支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纳税,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2.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诚实经营,3年内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

  2.4必须有与履行定点保险协议书规定的承保、理赔及其它服务要求的能力。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谈判文件。

  4、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凡有意参加谈判者,从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423。咨询电话:****-*******.

  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6月1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七星亚龙湾售楼部隔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注册供应商事宜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按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7、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旅游局投诉(联系人:徐科长;电话:****-*******)。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其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的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并且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智敏 联系人:吴蓉蓉

  电话:****-******* 电话:****-*******

  2016年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责任保险 保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