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营养科膳食原料招标意向
2024年营养科膳食原料招标意向
2024年营养科膳食原料招标意向
为贯彻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提出的住院患者饮食的规范化管理和操作是临床营养治疗路径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精神。为继续规范我院住院患者膳食的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住院患者膳食供应质量及患者对膳食的满意度,节约运营成本,并根据院行政及党委对《关于2024年度膳食原料的集中招标采购的请示》的决议,拟启动2024年度营养科膳食原料的招标工作。
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
一、拟分包件:
1、包件一“农副食品”:农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产品、豆制品、鲜切面条
2、包件二“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调料、奶制品、南北货
3、包件三“肉类及冻品”:包括但不限于肉类、冷冻食品
具体详见附件1、2、3。
二、拟中标数量:每包件拟招标1家供应商,拟招标3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质量要求
1、供应商保证其向营养科提供的食品质量合格,无毒无害,符合我国食品的相关质量标准。
2、供应商有义务向营养科提供营养科所需要的有关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检验报告等。
四、服务质量、时间、方式
1、营养科根据生产需求,向供应商订购食品,订购方式是电话或传真,订购时间:营养科每日16:00-17:30向供应商订购,临时订购则电话通知供应商。
2、供应商按照营养科的订购清单的要求次日 7点前将相应的食品送到营养科指定地点,营养科临时采购货品,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送达。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及时处理。
3、营养科对购入的食品,进行验收,在验收或使用当中发现不合格食品有权向供应商退换。
五、结算方式
1、供应商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上海市发改委公布的“上海市主要主副食品品种价格信息表”公布的静安区均价。供应商为营养科提供的供货价不做随时报价调整,如需调价,由营养科或者供应商以公函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双方组织共同核价后,确定调价时间和金额后实施。
2、货款的结算:供应商先行垫付货款,结账日双方交接清讫当月所有单据。等待院财务转账结算(结账转账流程以院财务规定为准):
3、营养科在采购过程中,因品名或品牌有调整的,应以市场行情价为基础,经营养科和供应商商定确定价格后方可采购。
标签: 营养科膳食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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