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安全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中共广州市黄埔区委政法委员会安全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1 | 服务内容:(1)维持秩序。一是维护中心日常办公秩序。协助做好来访群众的行李安全检查工作,排查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保障服务区域内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禁止外来人员在中心推销、派发各种传单;发挥服务意识,为来访群众提供办事指引,主动跟进群众情况。二是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结合中心特点制订安防措施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中心运行安全稳定。如遇重点信访人员上访,或非办公时间滞留中心、拉横幅喊口号、有过激言行和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等突发情况,须及时掌握情况并上报,安排人员值守,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三是做好重大活动、参观接待等重要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 (2)重点巡查。在岗期间,加强对办公区域各出入口、闸机口、电梯口、走廊、调解室、会商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掌握重点人员信息,密切留意其举动,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和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确保中心安全平稳运行;遇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前,需配合中心开展节前安全检查,主要对各重点出入口进行巡查,确保门窗关闭,切断非必要的电源,消除火灾、漏电等消防安全隐患。 (3)设备管理。配合做好大厅等候区、仲裁庭、调解室设备设施管理工作,如门窗、灯光、空调、音响、电子屏及饮水机等,避免能源浪费;定期检查大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熟悉安保器材、灭火器材、AED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熟知紧急联络电话,以便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配合开展处理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1)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保安服务,主要范围包括中心A栋二楼办事大厅窗口、各出入口、闸机口及走廊、C栋一楼仲裁诉讼区。 (2)组织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安保队伍,执行严格的岗位纪律和岗位责任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12:0,下午14:0-18:0),每日提前10分钟到岗,工作日遇特殊情况须安排人员值守,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至少安排1名值班人员。 (3)配备至少5名安保人员,男性,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形象良好,身体健康。(4)安保人员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 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需经保安职业技能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安保知识并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 (5)提供安防器械(含对讲机、强光灯、执勤棍等安保使用器材),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状况应急处置能力;配备必要的工作装备,根据各个时期的天气情况做好御寒、防暑、防雨等准备,确保工作顺利、有序进行。(6)为保障服务工作稳定,服务期内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如需调整,应遵循提升服务工作质量、稳定的原则。 | 1 | 425,0 | 项 |
标签: 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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