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研学基地项目比选邀请函
实践研学基地项目比选邀请函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南京市建邺区未成年人实践研学基地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你单位参加,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比选采购主要内容
序号 | 项目 | 具 体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建邺区未成年人实践研学基地 |
2 | 采购方式 | 比选 |
3 | 采购人 |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联系人:龚明祥 电话:025-******** |
4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9.6万元 |
5 | 比选文件获取 | 受邀请的供应商确认参加比选的,请于2024年4月9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按照邀请函上的要求回复邮件填写报名材料确认参加,否则参选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
6 | 参选文件递交 | 时间:2024年4月19日14:30-15:00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区民政局805室 |
7 | 参选文件数量 | 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8 | 文件有效期 | 参选报价截止时间后六十天 |
9 | 关于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二、参选人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书、自然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三、主要采购内容:
(一)、项目背景
南京市建邺区未成年人实践研学基地项目,是在省、市全面推开“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建设要求的前提下,整合和利用园林花木种植、农业种植、水产养殖、智能农业管理、农业园艺园林种植等相关农业种养殖基地资源,拟创建建邺区“苏童成长”之——建邺区未成年人参与的农业种养植实践研学活动基地模式,主要服务对象是建邺区未成年人、特别是困境、留守儿童,并向南京各区辐射。
(二)、项目主题
南京市建邺区未成年人实践研学基地—农业种养植实践研学活动基地模式
(三)、项目目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章总则,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建此未成年人实践研学基地项目。
2.落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树立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
3.通过自然教育、劳动实践、把心理健康、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与宣传教育融入体验式活动中。
4.通过建邺区未成年人成长实践研学基地组织的各项活动,把自然教育、劳动实践与督促家庭在未成年人监护和教育中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引导亲子间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和正确教育方式,重建家庭成员间的亲密和信任关系有效融合起来,打开儿童心扉,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护航!
5.帮助未成年人缓解学习压力,调适身心健康状态。
四、项目形式
1.开展活动:针对建邺区的未成年人、困境儿童及留守儿童成长需要,制定活动计划,提供策划服务、执行服务,活动计划表确认后,按照计划表定期开展活动,项目周期内开展15次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20人。
2.宣传报道:对基地进行媒体宣传,共6次。
五、参加本项目单位的要求:
1、如确认参加本次比选,请在4月15 日17:00之前回复邮件至 *********@qq.com,并附上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比选文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比选开启时间:2024年4月19日14:30-15:00请比选单位工作人员携带法人授权书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将密封好的参选文件送达: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区民政局805室。
3、 本次比选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参选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2024年4 月9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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