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系统安装与服务招标公告
通风系统安装与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2016-A082 信息上传: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衡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科技推广中心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衡阳市农开办科技推广中心通风系统采购安装与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HY2016-A082
委托代理编号:HXCG-HY-160403
二、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农开办科技推广中心通风系统采购安装与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所投货物要求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不接受进口产品。且为整体招标项目,含通风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进行售后服务等。
三、采购项目经财政评审中心核准的预算是:¥*******.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6年6月10日之前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7、投标人为应出具所投产品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 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向社保部门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依据);(原件)
②投标人为应出具所投产品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6年6月10日之前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采购单位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1栋1单元903室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图纸¥1000元/份,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6月14日上午9:30分在衡阳市财政局一楼招标大厅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投诉处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占先生
联系电话:0734—*******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科技推广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3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长丰大道28号汇景花园1栋1单元903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6*****007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芙蓉中路支行
开户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
标签: 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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