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治理及船舶补贴核查招标公告

工业治理及船舶补贴核查招标公告

( 工业治理及船舶补贴核查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工业治理及船舶补贴核查 采购类型
非协议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有关要求,市人居环境委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先后发布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深人环〔2013〕410号)、《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人环〔2014〕403号)和《深圳市2015年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深人环〔2015〕269号),通过财政资金的补贴,将积极推进发电企业烟气脱硝降氮与脱硫除尘、工商业锅炉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以及船舶岸电及低硫油使用。

根据补贴办法的分工安排,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财政补贴项目的监理与核查工作,为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如实掌握财政补贴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使财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拟委托具有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深圳市财政补贴项目的监理与核查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16-021001-000058 工业治理及船舶补贴核查 1.0 项 *******.0


具体技术要求
一、本项目主要包括工业治理及船舶补贴核查和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在线监测设施补贴项目核查与评估两类:

工业治理及船舶补贴核查:

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核查是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补贴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确实有效的重要手段。对申请补贴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厂区内燃气管网建设补贴项目、电厂等其他工业污染防治补贴项目进行核查,对全市重点行业VOC排放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协助已按要求完成治理,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申请财政补贴。补贴核查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的工作,分别为前期的技术评估、中期的现场监理、末期的监测验收以及后期的跟踪核查和绩效评估,项目完成后,每个项目需单独编制财政补贴项目核查报告。根据具体补贴情况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并出具环境绩效评估报告。

船舶补贴核查:

为了确保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有效使用,需对申请使用岸电及低硫油补贴的船舶进行现场核查,主要包括上船检查、文件核实和抽样检测(低硫油)、编制财政项目核查报告等工作。(1)岸电使用监督抽查包括了解接入岸电系统设施的情况,核实电费支付单、显示岸电使用情况的机舱日志等有关证明材料,出具最终核查报告等内容。(2)低硫油转用监督抽查包括了解低硫油转用系统设施的运行情况,核实燃油交付单、显示船只转用低硫油情况的机舱日志和油类记录簿等证明材料,抽取低硫油样本送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出具最终核查报告等内容。

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在线监测设施补贴项目核查与评估:

对拟补助VOC在线监测重点企业逐家现场评估安装条件,包括废气收集系统、排放口规范等;协调设备安装调试中企业与设备中标方的衔接事宜。包括企业配套水、电、网络、空调及标准站房建设等事宜。监测、对比评估各重点企业、行业在线监测运行效果,出具核查与评估情况报告。


二、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讲求专业信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管理要求,按照《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低硫油使用现场监督抽查试行方案》开展监理与核查工作,相关核查频次和数量应当达到上述办法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委托的项目要求。

三、监理与核查机构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核查结论失实的,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该机构在深圳市从事财政补贴项目监理与核查任务的资格。
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2、付款方式

分两次付款。首期付款:签定委托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启动工作费用,约占中标金额的70%;尾款: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委托方验收后,支付项目尾款,约占中标金额的30%。

3、验收要求

项目核查报告必须通过深圳市人居委审查。

4、服务要求

在项目合同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及时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汇报工作进展,全过程接受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的监督及检查。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0
专家打分
评价投标人监理方案是否详尽。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5
专家打分
评价投标人对项目总体概述是否清晰详尽,对项目重点和难点的了解及应对措施是否全面。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专家打分
评价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进度计划安排
3
专家打分
评价投标人进度计划安排合理性和可行性。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5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2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6
违约承诺
5
专家打分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7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1)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得30%分数;

(2)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质,得40%分数;

(3)本项目负责人通过环保部组织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得30%分数。

(要求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学历证明、职称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8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1)本项目团队成员包含至少具有4名环保类高级工程师,符合则得25%分数,不符合不得分;

(2)本项目团队成员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质,10人以上(含10人)得25%分数,8人以上(含8人)5人以下得10%分数,5人以下不得分;

(3)本项目团队成员通过环保部组织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10人以上(含10人)得25%分数,5人以上(含5人)10人以下得10%分数,5人以下不得分;

(4)本项目团队成员包含至少1名高级经济师,符合则得25%分数,不符合不得分;

(1人满足2项或多项条件时,按重复得分处理,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21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
6
专家打分
(1)具有乙级或以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得50%分数。

(2)具有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得25%分数;

(3)具有“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行业评定证书”,得25%分数。


(需要求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投标人相关业绩情况
10
专家打分
(1)近五年承担过市级以上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相关的财政补贴项目监理或核查工作,得50%分数;

(2)近五年承担过深圳市污染治理设施达标能力评估工作,得25%分数;

(3)近五年承担过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监理工作得25%分数。


注:以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为准。

3
投标人纳税(营业收入、财务)情况
2
专家打分
考察投标人在2015年在深纳税总额情况:

(1)总额≥120万,得2分;

(2)120万>总额≥60万得1分;

(3)总额﹤60万得0分。

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国税或地税纳税证明(加盖税务机关公章)扫描件或者电子报税付款通知(加盖税务部门委托银行扣款的专用章)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4
服务网点
3
专家打分
深圳供应商得100%分数[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住所地为准判断是否为深圳供应商];非深圳供应商投标,但其在深圳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它类型的办事机构(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在深办公场所的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得50%分数;不满足以上两项条件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结合招标文件中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工作内容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5
诚信情况
4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其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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