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采购公告
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临武县交通运输局的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24]028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CZTX-2024-00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4]028号
3、委托代理编号:CZTX-2024-009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服务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临武县杉木溪至花塘铺公路(一期工程)初步设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00元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1.3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 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湖 南 ” 网 (http://credit.hunan.gov.cn/) 、湖 南 省政 府 采购 网( http://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http://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4月9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资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和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一份(格式见附件1);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现场获取。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 月1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4 月 1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临武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临武县运管路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5*****555
采购代理机构:郴州拓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五岭广场鑫沙苑4栋(郴中心)2123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73*****066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公司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
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
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理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标签: 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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