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采购公告
光明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采购公告
光明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 | |||||
2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源二路与光源四路交叉口东南侧,总建筑面积为*****.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总高度为99.95m,建筑平面呈正方形,由档案馆、方志馆、行政服务(信访)大厅及信息化用房组成。新建建筑一栋,共地上23层,新建地下室4层。设计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为2543.01㎡,人防地下室为甲类,划分为2个防护单元,战时作为二等人员掩蔽所。人防地下室平时应按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功能使用,但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深圳市光明区档案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人防检测全部内容,具体以相关规范及图纸要求为准。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4-09 15:00至2024-04-12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 *****.33 元 | ||||
7 | 结算方式: | 结算价以完成本项目人防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全部工作内容的中标价包干结算,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审定结果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源二路与光源四路交叉口东南侧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 在省人防办备案的国家认监委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监测结构名单内。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gwsgcglyb@szgm.gov.cn 政务邮箱。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蔡工 | 联系电话: | 136*****375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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