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湘军麓和总部大厦设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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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述及现状
1.项目名称
湘军麓和总部大厦设计项目
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以南,万家丽路以西。
3.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
4.规划条件
地块名称 | 净用地面积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G01-B10地块 | A2 | ≤1.2 | ≤55% | ≥15% | <24m |
二、设计依据
1.规划及总图资料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书及规划审批依据图、现场地形图。
2.除一般的房屋建筑行业标准规范外,还需特别注意湖南省、长沙市及项目所在地颁布的有关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的新要求、新规定。
三、技术规格:三 、设计要求
(一)内容范围
1.设计阶段:整个地块的总图方案设计(根据规划条件上限,拟定整体总图设计方案)、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有专项工程如: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BIM设计、绿色建筑咨询、概算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方案调整、变更等、预算配合、出图及报建评审配合、控制价编制配合、配合土方调配方案编制等。不含可行性研究编制。
2.主体设计内容:
1)红线范围内总平面图(包含其他建筑整体总图方案)及整体效果图、建构筑物、相关场地配套、区域内道路、公共配套、景观绿化等各子项的设计;
2)红线范围内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含建筑、结构(含复杂地 基处理、基坑支护、边坡挡土墙、常规结构、钢结构、预应力等),综合管线(含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燃气等),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消防等;
3)配电房、水泵房、化粪池、隔油池、垃圾站等设施设计;
(2)专项设计及咨询内容:
1)泛光照明、导视系统、标识标牌专项设计;
2)基坑支护(含深基坑)、边坡及挡墙专项设计;
3)土方平衡专项设计;
4)景观绿化(含水处理、景观灯光、景观建构筑物、运动场地)专项设计;此部分依据职能部门审批的建筑方案文本进行景观设计,绿化需给出详细的苗木数量规格清单, 同时提供不小于四张的景观效果图(总体示意图片、重点局部环境设计图片、表达设计理念图片)。
5)幕墙、网架、雨棚、栏杆专项设计;
6)电力工程设计:①电力外线设计;②高低压配电系统一次设 计及深化设计(可分包给有电力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出具满足编制控制价条件的供电方案)。待供电方案出具后需提供经电力公司审核盖章的电力外线及配电系统(含配电房)深化初步设计。
7)雨水回用系统专业设计;
8)燃气接入路由规划设计(红线范围内);
9)装配式建筑
专项设计;
10)建筑、结构、机电各专业设备、材料、技术规格书的编制;
11)围墙、大门设计;
12)消防设计;
13)抗震支吊架设计;
14)电梯安装配套设计;
15)充电桩车位设计;
16)海绵城市专项设计;
17)道路及地下车库标示标线、地面详细做法等;
18)垃圾站设计(含处理系统及相关设备);
19)以上未尽的甲方、教育局及校方要求的其他技术服务及图纸。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六、设计周期
总图及方案设计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审查在初步设计完成后30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七、其他事项及说明
1、付款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分别按项目进度付款):
(1)提交方案设计文件(需通过方案审查)后付至合同设计费的30%;
(2)获得初步设计批复付至合同设计费的60%;
(2)全部施工图审查备案后付至合同设计费的90%;
(3)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
3、服务时间及地点
3.1.项目服务时间: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必须遵守建设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服从建设单位指挥和安排。
五、服务标准:(二)技术要求
应在原有方案设计基础上开展,并遵循以下原则:
各专项设计原则上应遵照方案设计文件执行,如因客观原因发 生变更或提出优化措施,应书面报告建设单位,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成果要求
1.设计文本的编制深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2.提交评审的设计文件份数应满足评审及标段划分需要,应结合 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评审要求,并经相应资格人员校对、审查。
3.设计人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要求:满足该项目可研报告评审、方案设计评审、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审查和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的要求。
4.其他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如有);
(2)项目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如有);
(3)项目相关批复文件;
(4)红线图、现状地形图、影像图及踏勘调查资料等;
(5)甲方提供的其他关联项目的资料(如水、电接口);
提供盖章版本的勘察任务书(包括地勘布点图,地勘深度要求等),确认勘察大纲。
六、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七、其他要求:四、技术经济
1.造价指标
工程建设费用控制在4000万以内。若工程建设费用超过4000万元,无条件进行修改完善。
2.工程费用控制要求
(1)严禁出现图纸缺项、缺数量、材料描述不清等情况,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施工条件及相关措施费,无条件配合甲方概算的编制及批复的办理,以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上不得出现二次深化设计现象,个别专业性强或行业政策等客观原因确需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 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初步设计中进行说明,且不得重复计算设计费用。
(2)不得利用设计参数明定或暗定设备材料品牌,原则上不采用专利产品、专用技术或专用工法等,如因客观需要或合理条件需采 用,须出具承诺书,并按甲方相关制度规定履行论证程序,且在设计图中进行说明。
五、 技术服务与配合
1.本次招标设计费包含本合同项下设计及咨询工作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制作费、差旅费、加班费、会务费、专家费、报建配合费、设计人聘请的其他顾问或者专家的顾问费、现场代表费用 (如有)、晒图、报建图制图费用、在不同阶段委派工地现场的至少1名现场代表费用等。
2.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按评审审查意见修改,按规定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文件,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并负责相关技术与配合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等配合工作)。
3.协助甲方考察材料供应单位,并向甲方提出相关建议。
4.协助甲方解决项目出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
5.设计方在设计前应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相关资料,包括项目所在地块红线图、蓝线图、规划条件书、原始地形测量图、教育局出具的 关于学校建设规模的批复函,周边市政管网、道路、电力等建设情况,有关联的其他工程项目或规划图纸等。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大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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