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智慧环卫二期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智慧环卫二期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规定,就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智慧环卫二期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智慧环卫二期项目
二、采购预算:********.00元(*******.00元/年*3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项目说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市容环境整体水平提高,对天心区南部片区十二条道路智慧环卫服务项目实行外包。
四、项目基本情况
天心区南部片区十二条道路及沿线绿化带、地下通道的清扫保洁和清洗工作,道路总面积为*******.24㎡,绿化带总面积为******.7㎡,地下通道(含天桥)总面积为*****㎡。其中:
1、新竹路(新岭路至万家丽路),道路长344.8米,道路面积为*****.9㎡,绿化带面积为146.9 ㎡;
2、新菊路(新电路至路终点),道路长330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136.8㎡;
3、港子河路(新电路至万家丽路),道路长814米,道路面积为*****.9㎡,绿化带面积为1114 ㎡;
4、新梅路(万家丽路至次干十四道),道路长1202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4017㎡;
5、新开铺路(中意二路至蓝天路),道路长1778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
6、老甫冲路(中意一路至新开铺路),道路长1833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6470㎡;
7、月塘路(西塘冲路至高云路),道路长820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1252㎡;
8、西塘冲路(新韶山南路至芙蓉路),道路长2322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5756 ㎡;
9、新韶山南路(万家丽路至西塘冲路),道路长2050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
10、新园路/新悦路(中意二路至机场口路),道路长2012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1524㎡;
11、新岭路延长线(新园路/新悦路至中意二路),道路长287米,道路面积为7749㎡;
12、芙蓉南路(环保西路至昭山交接处),道路长*****米,道路面积为******.44㎡,绿化带面积为******㎡。
五、服务范围及内容:
1、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清扫保洁(人工、机扫),树洞及绿化带、绿化花坛、沿线路名牌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2、道路清洗及洒水降尘工作。
3、地下通道(含天桥)清洁工作。
4、地面、立面牛皮癣的清洁工作,沿线公用设施的清洗工作,叶面洗尘工作。
六、具体作业要求(道路清扫工作标准)
1、聘用人员仪容整洁,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或拖鞋上岗作业,下班后禁止随意穿戴工作服。
2、遵守聘用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交接班,早、中餐留人保洁,不出现人员空挡;道路干净,原地休息不超过15分钟。
2.1人工清扫作业时间:每天分2个班对全路段进行人工清扫保洁:夏季:5:00——12:00(上午班),12:00——18:00(下午班);冬季:5:30——12:00(上午班),12:00——18:00(下午班)。
2.2机械清扫作业时间:每天分2次以上对全路段机动车道边沟进行机械洗扫作业:夏季:5:30——11:00(上午班),13:00——15:30(下午班);冬季:6:30——11:30(上午班),13:00——16:00(下午班)。
2.3道路洒水作业时间:在确保交通畅通的前提条件下,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2次以上对全路段进行洒水降尘:7:00——11:00(上午),13:00——17:00(下午)。并无条件按市、区相关规定及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随时增加洒水作业次数。
2.4道路冲洗作业时间:每天2次以上对全路段进行强力冲洗(每晚20:00-次日3:00时为强力冲洗,凌晨3:00——6:00为重点路段及渣土线路冲洗时段)及按周洁制清洗要求开展人工冲洗。
3、维护作业范围内道路及绿化树洞、绿化花坛、绿化带、地下通道、工作间等整洁,清除泥沙、瓜壳纸屑、落叶等杂物,并及时清扫作业范围内的渣土等道路遗撒污染,严禁往泄水板上扫垃圾、尘土,确保泄水板畅通。
4、对主次干道沿线门店及公交站牌、变电箱、IC电话亭、电线杆、路灯杆、路名牌等公用设施上的“牛皮癣”及时进行清除,并定时进行清洗。
5、果皮箱、保洁车、路名牌、各类环卫标牌清洗并擦拭干净,每天至少1次,随脏随洗。
6、及时处理市、区数字化平台的各类案卷。
7、安全作业,注意来往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坚持文明清扫,不影响行人及临街门店、单位。
8、及时清扫不乱倒,作业的垃圾必须倒入保洁车,保洁车垃圾倒进垃圾站。
9、完成工作时禁止闲聊,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人员成堆、离岗、串岗。
10、作业范围从墙根到墙根。
七、作业设备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车辆和设备配置不少于21台,所有车辆均纳入平台管理,不得另作他用(智能驾驶环卫设备是指设备已搭载智能驾驶控制系统,具备无人驾驶功能,可执行无人驾驶环卫作业需求)。
1.1 最低配备如下表:
设备 类型 | 18吨燃油 洒水车 | 18吨 新能源智能驾驶洒水车 | 18吨 燃油洗扫车 | 18吨 新能源智能驾驶洗扫车 | 3吨新能源 智能驾驶洗扫设备 | 3吨新能源 智能驾驶洒水设备 |
数量(台) | 7 | 1 | 3 | 1 | 6 | 3 |
1.23吨新能源智能驾驶洗扫设备基本参数要求:
内容 | 参数 | 内容 | 参数 |
清扫能力 | 清扫宽度 | ≥2200mm | |
水箱容积 | ≥400L | 清扫速度 | 0~10 km/h |
垃圾箱容积 | ≥950L | 最大爬坡角(%) | ≥20 |
最大总质量 | ≤4000kg | 电池电量 | ≥40kW·h |
最高行驶速度 | ≤25 km/h | 外形尺寸(长×宽×高) | ≤4300×1300×2150mm |
电池材质 | 磷酸铁锂 | 高压清洗(Mpa) | ≥15 Mpa |
1.33吨新能源智能驾驶洒水设备基本参数要求:
内容 | 参数 | 内容 | 参数 |
对冲宽度 | ≥4M | 清洗宽度 | ≥1150MM |
水箱容积 | ≥1.5M3 | 清洗速度 | 5~15 km/h |
最大总质量 | ≤4000kg | 电池电量 | ≥40kW·h |
最高行驶速度 | ≤25 km/h | 外形尺寸(长×宽×高) | ≤4050×1300×2150mm |
电池材质 | 磷酸铁锂 | 高压清洗(Mpa) | ≥15 Mpa |
1.4 新能源智能驾驶车辆及设备功能要求:具备实时定位、远程监控管理等安全稳定的自动驾驶功能,并具备单车智能及车路协同的各项参数要求;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作业模式完成对标的内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清扫保洁区域无死角无遗漏、清扫保洁效果符合考核标准;还须具备自动循迹清扫、自主清扫任务规划、自主避障/停障、自动能耗优化、远程监控和调度、智能驾驶安全冗余系统的功能。
1.5 其他车辆须达到国VI或以上排放标准。
★2、投标时须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有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车辆及设备须为本年度采购的新车,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到位且达到投入使用标准。
八、人员配置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前期不少于7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智能驾驶设备安全员不少于11人,且须无条件提供30个工作岗位用于对区环卫中心现有环卫保洁人员的安置,并承担劳动风险责任,薪酬不低于现有标准。后期可根据智慧环卫建设效果在采购人同意下进行增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合同生效后,按本项目考核标准,在未经采购人同意下,每减少一人、每天扣2分。
九、智慧环卫相关要求
★设置智慧环卫云平台管理中心
基于天心区环卫项目的智慧环卫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服务”的实际需要,设计规划各应用系统,以保证其实用性、先进性、开放性和扩展性。合同签订3个月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一个不小于300平方米的智慧环卫云平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应具备接待参观功能,设有指挥室和显示大屏,显示大屏能够清晰的展现出项目车辆的位置信息、作业状态、作业时间、作业进度、路径规划等便于管理者实时调度。大屏总尺寸要求长≥3600mm,高≥2000mm,单屏55寸以上,拼缝≤3.5mm,屏幕亮度≥500CD,并配套2个及以上音响,1个及以上操作台。在技术上采用“平台化、组件化”的设计思路,集成并综合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系统、无线视频监控、多源数据交换、物联网、多传感器融合等关键技术进行设计开发,形成集多媒体展示、动态交互、无线数据采集、可视化管理、远程监控、智能引导、应急指挥调度、环卫作业管理、过程实施管理、统计查询、决策分析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智慧环卫管理云平台,同时预留端口,可与其他智慧平台打通,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与共享。
十、考核标准(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
1、考核办法
代码 | 分项评价名称及分值 | 小类名称 | 评分标准 | 整改标准及时限 |
1 | 清扫保洁 | 人工保洁 | 在普扫时间段内路面、人行道、路沿石、泄水板等大面积垃圾污染,且路段上未发现环卫清扫保洁人员作业,发现一处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对问题路面清扫干净,半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人工保洁 | 清扫后,路面有污物,路沿石边有沉积泥沙,站台、人行道及路沿石10米内3处不洁,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求对问题路面清扫干净,半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人工保洁 | 保洁作业时间内,未发现保洁人员或保洁人配备数量未达到配置要求,或发现清扫人员成堆聊天和长时间坐,每发现一例扣2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配置清扫保洁人员,及时处理完毕 | ||
人工保洁 | 落叶季节,清扫落叶未及时清运,就地焚烧,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及时清运落叶,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人工保洁 | 垃圾污物未及时清运,堆集在主次干道、人行道、泄水井边或倒入泄水井、绿化带内,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及时清运垃圾,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机械清扫 | 机械清扫车未按时间、路线出车工作,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准时准点进行清运,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机械清扫 | 机械清扫车作业时,要确保道路无积尘、积沙、积泥,无漏洗,路边石洁净,路面、中间护栏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夜间道路清洗违规代班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进行机械清扫,1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机械清扫 | 清扫机械未到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进行定点机械倾倒,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2 | 清扫保洁 | 机械清扫 | 夜间机扫,车辆出动次数,人员配置数量不足,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求进行维护作业,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道路冲洗 | 冲洗作业后,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仍有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路面有沉积物,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求对问题路面冲洗干净,1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道路冲洗 | 冲洗作业后,道路有未冲洗,丢段,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求对未冲洗路段进行冲洗干净,1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道路冲洗 | 白天违规清洗作业或1℃(含1℃)以下冲水清洗,3℃(3℃)以下桥面冲水清洗,发现一次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时间和要求进行维护作业,1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3 | 地下通道维护 | 地下通道维护 | 人行地下通道泄水井,积水井堵塞或水泵设备发生故障,通道内卫生不洁的,发现一处扣1分 | 对堵塞泄水井,积水井先疏通,故障水泵进行修复或更换,8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地下通道维护 | 人行地下通道内的防护栏,照明和安全指示灯等设施发生故障,缺失或损坏未申报的,发现一处扣1分 | 对于设施故障进行维修,恢复使用正常功能,设施破损需进行更换,8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4 | 保洁设施 维护 | 缺损维修 | 果皮筒(箱)存在功能性故障,损坏,缺失等现象不及时上报维修,箱体歪料等,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作业标准,对问题在16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5 | 安全文明 作业 | 文明作业 | 上岗时间,清扫人员未着安全标志服,未戴标志帽或穿高跟鞋、裙装作业,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作业标准,清扫保洁人员穿戴正确着装,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安全作业 | 夜间作业未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作业标准,清扫保洁人员夜间清扫保洁要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现场处理完毕 | ||
文明作业 | 晚上机械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凌晨0点至6点,使用汽车警示音乐,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求进行维护作业 | ||
文明作业 | 机械清扫,洒水机械,造成交通拥堵,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作业标准,对清扫和洒水机械车进行清洗,2个小时内处理完毕 | ||
6 | 机械作业 管理 | 作业管理 | 未按规定时间作业,发现一例扣1分 | 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整改 |
作业管理 | 作业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发现一例扣1分 | 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整改 | ||
7 | 机械作业 管理 | 作业管理 | 接到有突发污染或黄带的通知,未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发现一例扣1分 | 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整改 |
设备管理 | 道路机械化设备的完好率和规范操作实行不定期专项检查,设备完好率要求达100%,发现一例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整改 | ||
设备管理 | 全部设备必须安装监控设备,接受智慧环卫平台管理。违反平台管理规定,发现一例扣1分,每天作业车辆少于限定数量,每天每少一台扣20分 | 作业车辆应足量上路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纳入天心区智慧环卫平台管理,按时按质开展作业 |
2、考核测评标准如下:
2.1维护中心业务科检查每扣一分,扣款100元:
2.2市、区各级业务检查每扣一分,扣款200元;
2.3新闻媒体每曝光一次,扣款2000元;
2.4数字化采集即扣分,每条扣一分,每分扣款100元,重复采集重复扣分,数字化返工超时案卷,每月第一次出现重复、返工超时扣款2000元,当月出现第二次翻倍扣款,以此类推。
2.5采购人将根据每月综合考核结果,按月核拨经费(考核扣款从每月经费中核减)。
十一、相关标准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住建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相关内容的通知》;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有关规定;
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十二、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包含车辆及设备的查验及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项目验收另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服务期第一年的第二个季度对整体项目的相关建设及运行情况及新能源车辆的投入情况进行一次整体验收;服务期第二年、第三年的第一个季度(在甲方支付当年第一次款项前)对整体项目运行情况及新能源车辆的投入情况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中标人负责清洁员工的工资、福利、意外保险,并按照国家和长沙市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
2、中标人必须按照行业要求为员工办理所有相关证件。并向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提供由卫生局所属部门认可的健康证件。
3、中标人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中标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5、清洁员工相对稳定,保证听从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调遣。严禁违法行为,如有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损坏公物及发生人员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为清洁员工配备工作服及清扫工具,清洁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7、人员培训:中标人应按期自行组织员工进行职场技能、紧急状况处置技能、灾害事故救护、人员安全和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中标人有责任对员工进行法制、卫生、社会公德宣传和岗前及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检查。中标人员工有义务参加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8、中标人员工在工作期间购买五险、财产损失、因工伤亡等一切问题均属中标人负责,与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无关。
9、中标人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若发现异常情况,有义务及时向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报告。
10、如遇市、区组织的卫生检查,合同范围内卫生质量不达标受罚时,责任和罚款由中标人承担。
11、中标人在工作中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12、中标人有权处理垃圾废品,但应服从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的管理规定,如发现员工偷盗行为,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13、招标后,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将对中标人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考核,中标人必须服从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各管理部门的管理。
14、合同期内如遇时长超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封闭整修,应根据有关情况并双方协商,酌情核减清扫服务费用。
15、渣土运输管理由区渣土管理部门负责,中标人应予协助。
16、合同范围内因自然损坏的各类环卫公用设施(地下通道、天桥、工作间、果皮筒等)由采购人负责维修、更换。
17、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所有设备需接入天心智慧管理平台全程监管,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设备缺失,严格按考核标准执行。
十四、采购人: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十五、征求意见的反馈期限
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17:00时止(五个工作日)。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190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31-********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022年9月29日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规定,就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智慧环卫二期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智慧环卫二期项目
二、采购预算:********.00元(*******.00元/年*3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项目说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市容环境整体水平提高,对天心区南部片区十二条道路智慧环卫服务项目实行外包。
四、项目基本情况
天心区南部片区十二条道路及沿线绿化带、地下通道的清扫保洁和清洗工作,道路总面积为*******.24㎡,绿化带总面积为******.7㎡,地下通道(含天桥)总面积为*****㎡。其中:
1、新竹路(新岭路至万家丽路),道路长344.8米,道路面积为*****.9㎡,绿化带面积为146.9 ㎡;
2、新菊路(新电路至路终点),道路长330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136.8㎡;
3、港子河路(新电路至万家丽路),道路长814米,道路面积为*****.9㎡,绿化带面积为1114 ㎡;
4、新梅路(万家丽路至次干十四道),道路长1202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4017㎡;
5、新开铺路(中意二路至蓝天路),道路长1778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
6、老甫冲路(中意一路至新开铺路),道路长1833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6470㎡;
7、月塘路(西塘冲路至高云路),道路长820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1252㎡;
8、西塘冲路(新韶山南路至芙蓉路),道路长2322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5756 ㎡;
9、新韶山南路(万家丽路至西塘冲路),道路长2050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
10、新园路/新悦路(中意二路至机场口路),道路长2012米,道路面积为*****㎡,绿化带面积为1524㎡;
11、新岭路延长线(新园路/新悦路至中意二路),道路长287米,道路面积为7749㎡;
12、芙蓉南路(环保西路至昭山交接处),道路长*****米,道路面积为******.44㎡,绿化带面积为******㎡。
五、服务范围及内容:
1、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的清扫保洁(人工、机扫),树洞及绿化带、绿化花坛、沿线路名牌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2、道路清洗及洒水降尘工作。
3、地下通道(含天桥)清洁工作。
4、地面、立面牛皮癣的清洁工作,沿线公用设施的清洗工作,叶面洗尘工作。
六、具体作业要求(道路清扫工作标准)
1、聘用人员仪容整洁,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禁止穿高跟鞋或拖鞋上岗作业,下班后禁止随意穿戴工作服。
2、遵守聘用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交接班,早、中餐留人保洁,不出现人员空挡;道路干净,原地休息不超过15分钟。
2.1人工清扫作业时间:每天分2个班对全路段进行人工清扫保洁:夏季:5:00——12:00(上午班),12:00——18:00(下午班);冬季:5:30——12:00(上午班),12:00——18:00(下午班)。
2.2机械清扫作业时间:每天分2次以上对全路段机动车道边沟进行机械洗扫作业:夏季:5:30——11:00(上午班),13:00——15:30(下午班);冬季:6:30——11:30(上午班),13:00——16:00(下午班)。
2.3道路洒水作业时间:在确保交通畅通的前提条件下,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2次以上对全路段进行洒水降尘:7:00——11:00(上午),13:00——17:00(下午)。并无条件按市、区相关规定及蓝天保卫战相关要求随时增加洒水作业次数。
2.4道路冲洗作业时间:每天2次以上对全路段进行强力冲洗(每晚20:00-次日3:00时为强力冲洗,凌晨3:00——6:00为重点路段及渣土线路冲洗时段)及按周洁制清洗要求开展人工冲洗。
3、维护作业范围内道路及绿化树洞、绿化花坛、绿化带、地下通道、工作间等整洁,清除泥沙、瓜壳纸屑、落叶等杂物,并及时清扫作业范围内的渣土等道路遗撒污染,严禁往泄水板上扫垃圾、尘土,确保泄水板畅通。
4、对主次干道沿线门店及公交站牌、变电箱、IC电话亭、电线杆、路灯杆、路名牌等公用设施上的“牛皮癣”及时进行清除,并定时进行清洗。
5、果皮箱、保洁车、路名牌、各类环卫标牌清洗并擦拭干净,每天至少1次,随脏随洗。
6、及时处理市、区数字化平台的各类案卷。
7、安全作业,注意来往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坚持文明清扫,不影响行人及临街门店、单位。
8、及时清扫不乱倒,作业的垃圾必须倒入保洁车,保洁车垃圾倒进垃圾站。
9、完成工作时禁止闲聊,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人员成堆、离岗、串岗。
10、作业范围从墙根到墙根。
七、作业设备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车辆和设备配置不少于21台,所有车辆均纳入平台管理,不得另作他用(智能驾驶环卫设备是指设备已搭载智能驾驶控制系统,具备无人驾驶功能,可执行无人驾驶环卫作业需求)。
1.1 最低配备如下表:
设备 类型 | 18吨燃油 洒水车 | 18吨 新能源智能驾驶洒水车 | 18吨 燃油洗扫车 | 18吨 新能源智能驾驶洗扫车 | 3吨新能源 智能驾驶洗扫设备 | 3吨新能源 智能驾驶洒水设备 |
数量(台) | 7 | 1 | 3 | 1 | 6 | 3 |
1.23吨新能源智能驾驶洗扫设备基本参数要求:
内容 | 参数 | 内容 | 参数 |
清扫能力 | 清扫宽度 | ≥2200mm | |
水箱容积 | ≥400L | 清扫速度 | 0~10 km/h |
垃圾箱容积 | ≥950L | 最大爬坡角(%) | ≥20 |
最大总质量 | ≤4000kg | 电池电量 | ≥40kW·h |
最高行驶速度 | ≤25 km/h | 外形尺寸(长×宽×高) | ≤4300×1300×2150mm |
电池材质 | 磷酸铁锂 | 高压清洗(Mpa) | ≥15 Mpa |
1.33吨新能源智能驾驶洒水设备基本参数要求:
内容 | 参数 | 内容 | 参数 |
对冲宽度 | ≥4M | 清洗宽度 | ≥1150MM |
水箱容积 | ≥1.5M3 | 清洗速度 | 5~15 km/h |
最大总质量 | ≤4000kg | 电池电量 | ≥40kW·h |
最高行驶速度 | ≤25 km/h | 外形尺寸(长×宽×高) | ≤4050×1300×2150mm |
电池材质 | 磷酸铁锂 | 高压清洗(Mpa) | ≥15 Mpa |
1.4 新能源智能驾驶车辆及设备功能要求:具备实时定位、远程监控管理等安全稳定的自动驾驶功能,并具备单车智能及车路协同的各项参数要求;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作业模式完成对标的内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清扫保洁区域无死角无遗漏、清扫保洁效果符合考核标准;还须具备自动循迹清扫、自主清扫任务规划、自主避障/停障、自动能耗优化、远程监控和调度、智能驾驶安全冗余系统的功能。
1.5 其他车辆须达到国VI或以上排放标准。
★2、投标时须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有投入本项目服务的车辆及设备须为本年度采购的新车,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到位且达到投入使用标准。
八、人员配置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前期不少于7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智能驾驶设备安全员不少于11人,且须无条件提供30个工作岗位用于对区环卫中心现有环卫保洁人员的安置,并承担劳动风险责任,薪酬不低于现有标准。后期可根据智慧环卫建设效果在采购人同意下进行增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合同生效后,按本项目考核标准,在未经采购人同意下,每减少一人、每天扣2分。
九、智慧环卫相关要求
★设置智慧环卫云平台管理中心
基于天心区环卫项目的智慧环卫管理中心的“安全、管理、服务”的实际需要,设计规划各应用系统,以保证其实用性、先进性、开放性和扩展性。合同签订3个月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一个不小于300平方米的智慧环卫云平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应具备接待参观功能,设有指挥室和显示大屏,显示大屏能够清晰的展现出项目车辆的位置信息、作业状态、作业时间、作业进度、路径规划等便于管理者实时调度。大屏总尺寸要求长≥3600mm,高≥2000mm,单屏55寸以上,拼缝≤3.5mm,屏幕亮度≥500CD,并配套2个及以上音响,1个及以上操作台。在技术上采用“平台化、组件化”的设计思路,集成并综合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系统、无线视频监控、多源数据交换、物联网、多传感器融合等关键技术进行设计开发,形成集多媒体展示、动态交互、无线数据采集、可视化管理、远程监控、智能引导、应急指挥调度、环卫作业管理、过程实施管理、统计查询、决策分析等诸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智慧环卫管理云平台,同时预留端口,可与其他智慧平台打通,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与共享。
十、考核标准(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
1、考核办法
代码 | 分项评价名称及分值 | 小类名称 | 评分标准 | 整改标准及时限 |
1 | 清扫保洁 | 人工保洁 | 在普扫时间段内路面、人行道、路沿石、泄水板等大面积垃圾污染,且路段上未发现环卫清扫保洁人员作业,发现一处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对问题路面清扫干净,半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人工保洁 | 清扫后,路面有污物,路沿石边有沉积泥沙,站台、人行道及路沿石10米内3处不洁,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求对问题路面清扫干净,半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人工保洁 | 保洁作业时间内,未发现保洁人员或保洁人配备数量未达到配置要求,或发现清扫人员成堆聊天和长时间坐,每发现一例扣2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配置清扫保洁人员,及时处理完毕 | ||
人工保洁 | 落叶季节,清扫落叶未及时清运,就地焚烧,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及时清运落叶,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人工保洁 | 垃圾污物未及时清运,堆集在主次干道、人行道、泄水井边或倒入泄水井、绿化带内,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及时清运垃圾,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机械清扫 | 机械清扫车未按时间、路线出车工作,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准时准点进行清运,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机械清扫 | 机械清扫车作业时,要确保道路无积尘、积沙、积泥,无漏洗,路边石洁净,路面、中间护栏和交通标志线见本色。夜间道路清洗违规代班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进行机械清扫,1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机械清扫 | 清扫机械未到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进行定点机械倾倒,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2 | 清扫保洁 | 机械清扫 | 夜间机扫,车辆出动次数,人员配置数量不足,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求进行维护作业,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道路冲洗 | 冲洗作业后,道路及隔离设施底部仍有散乱垃圾和明显尘土,路面有沉积物,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求对问题路面冲洗干净,1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道路冲洗 | 冲洗作业后,道路有未冲洗,丢段,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求对未冲洗路段进行冲洗干净,1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道路冲洗 | 白天违规清洗作业或1℃(含1℃)以下冲水清洗,3℃(3℃)以下桥面冲水清洗,发现一次扣1分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时间和要求进行维护作业,1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3 | 地下通道维护 | 地下通道维护 | 人行地下通道泄水井,积水井堵塞或水泵设备发生故障,通道内卫生不洁的,发现一处扣1分 | 对堵塞泄水井,积水井先疏通,故障水泵进行修复或更换,8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地下通道维护 | 人行地下通道内的防护栏,照明和安全指示灯等设施发生故障,缺失或损坏未申报的,发现一处扣1分 | 对于设施故障进行维修,恢复使用正常功能,设施破损需进行更换,8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
4 | 保洁设施 维护 | 缺损维修 | 果皮筒(箱)存在功能性故障,损坏,缺失等现象不及时上报维修,箱体歪料等,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作业标准,对问题在16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5 | 安全文明 作业 | 文明作业 | 上岗时间,清扫人员未着安全标志服,未戴标志帽或穿高跟鞋、裙装作业,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作业标准,清扫保洁人员穿戴正确着装,2个工作小时内处理完毕 |
安全作业 | 夜间作业未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作业标准,清扫保洁人员夜间清扫保洁要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现场处理完毕 | ||
文明作业 | 晚上机械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前后警示灯,凌晨0点至6点,使用汽车警示音乐,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求进行维护作业 | ||
文明作业 | 机械清扫,洒水机械,造成交通拥堵,发现一例扣1分 | 根据作业标准,对清扫和洒水机械车进行清洗,2个小时内处理完毕 | ||
6 | 机械作业 管理 | 作业管理 | 未按规定时间作业,发现一例扣1分 | 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整改 |
作业管理 | 作业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发现一例扣1分 | 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整改 | ||
7 | 机械作业 管理 | 作业管理 | 接到有突发污染或黄带的通知,未在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发现一例扣1分 | 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整改 |
设备管理 | 道路机械化设备的完好率和规范操作实行不定期专项检查,设备完好率要求达100%,发现一例不符合要求扣1分 | 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整改 | ||
设备管理 | 全部设备必须安装监控设备,接受智慧环卫平台管理。违反平台管理规定,发现一例扣1分,每天作业车辆少于限定数量,每天每少一台扣20分 | 作业车辆应足量上路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纳入天心区智慧环卫平台管理,按时按质开展作业 |
2、考核测评标准如下:
2.1维护中心业务科检查每扣一分,扣款100元:
2.2市、区各级业务检查每扣一分,扣款200元;
2.3新闻媒体每曝光一次,扣款2000元;
2.4数字化采集即扣分,每条扣一分,每分扣款100元,重复采集重复扣分,数字化返工超时案卷,每月第一次出现重复、返工超时扣款2000元,当月出现第二次翻倍扣款,以此类推。
2.5采购人将根据每月综合考核结果,按月核拨经费(考核扣款从每月经费中核减)。
十一、相关标准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住建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
《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
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相关内容的通知》;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有关规定;
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十二、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包含车辆及设备的查验及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项目验收另有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服务期第一年的第二个季度对整体项目的相关建设及运行情况及新能源车辆的投入情况进行一次整体验收;服务期第二年、第三年的第一个季度(在甲方支付当年第一次款项前)对整体项目运行情况及新能源车辆的投入情况进行验收。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为止,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中标人负责清洁员工的工资、福利、意外保险,并按照国家和长沙市的有关劳动法规为员工办理有关劳动雇佣手续和劳动保障手续。
2、中标人必须按照行业要求为员工办理所有相关证件。并向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提供由卫生局所属部门认可的健康证件。
3、中标人不得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
4、中标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5、清洁员工相对稳定,保证听从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调遣。严禁违法行为,如有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损坏公物及发生人员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为清洁员工配备工作服及清扫工具,清洁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
7、人员培训:中标人应按期自行组织员工进行职场技能、紧急状况处置技能、灾害事故救护、人员安全和自身安全防护等培训。中标人有责任对员工进行法制、卫生、社会公德宣传和岗前及岗中培训,并进行有效的考核检查。中标人员工有义务参加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8、中标人员工在工作期间购买五险、财产损失、因工伤亡等一切问题均属中标人负责,与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无关。
9、中标人在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内,若发现异常情况,有义务及时向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报告。
10、如遇市、区组织的卫生检查,合同范围内卫生质量不达标受罚时,责任和罚款由中标人承担。
11、中标人在工作中应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12、中标人有权处理垃圾废品,但应服从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的管理规定,如发现员工偷盗行为,一切后果由承包方承担。
13、招标后,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将对中标人作业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考核,中标人必须服从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各管理部门的管理。
14、合同期内如遇时长超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封闭整修,应根据有关情况并双方协商,酌情核减清扫服务费用。
15、渣土运输管理由区渣土管理部门负责,中标人应予协助。
16、合同范围内因自然损坏的各类环卫公用设施(地下通道、天桥、工作间、果皮筒等)由采购人负责维修、更换。
17、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所有设备需接入天心智慧管理平台全程监管,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设备缺失,严格按考核标准执行。
十四、采购人: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十五、征求意见的反馈期限
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1日17:00时止(五个工作日)。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向东南路190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31-********
长沙市天心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2022年9月29日
标签: 智慧环卫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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