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移动政企云服务器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关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移动政企云服务器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移动政企云服务器租赁服务
三、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学院集中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移动政企云服务器租赁服务 | 1 | 项 | 25.08万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杨府山中央商务区19-4号地块
七、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姚渺波 | 工程师 | 温州大学 |
黄友余 | 副教授 |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
刘智敏 | 高级工程师 | 温州市中医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意见内容为:
2024年4月2日,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专家组在综合楼四楼会议室举行移动政企云服务器租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单一来源论证会,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有关项目情况介绍,进行质询并讨论形成以下意见:
该项目为学校办事大厅、数据中心、人事系统、科研系统、学工系统等业务系统提供了可靠的运行保障,若更换承接主体,将会对现有系统内的数据资料带来损失风险,无法保证该项目与原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原有投资损失,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方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专家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原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进行采购。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7-********
地址:温州市六虹桥路1000号综合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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