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涉林审批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涉林审批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为做好全县涉林相关事项许可审查,根据林业相关许可(审批)规定,金湖县行政审批局拟组建全县涉林审批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林业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二)熟悉国家、省、市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行业内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农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
(六)服从统一安排,参加专家活动,参与相关工作。
二、专家申报程序
(一)组织推荐。候选专家填写《金湖县林业行业专家库成员报名表》,报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将有关材料报至县行政审批局;
(二)个人自荐。候选专家可填写《金湖县林业行业专家库成员报名表》,进行自荐(不需要原单位审核、盖章),将有关材料报至县行政审批局;
(三)审核确定。县行政审批局将根据工作需要,兼顾专业、类别需求,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定,确定专家库入选专家,并在金湖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专家工作职责
(一)参与林业生产经营相关许可的现场指导、踏勘、审查;
(二)参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相关许可的现场指导、踏勘、审查;
(三)参与林木采伐、植物检疫的现场指导、踏勘、审查;
(四)参与以上事项的技术性指导并出具相关报告。
四、专家库日常管理
(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专家组联络和协调工作,对专家提供服务的具体工作进行管理,联合审批监管单位负责对专家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作为县行政审批局对专家续聘、解聘的依据;
(二)专家聘期为两年,聘期届满后,将根据专家意愿和评定结果,重新组织聘用;
(三)专家在履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专家组成员资格:
1.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不接受县行政审批局工作安排;
2.以专家的名义接受审查对象宴请、贿赂等违规行为的;
3.有严重损害审批工作形象及相关违纪、违法行为的;
4.受到服务对象2次及以上投诉的。
五、资料报送
(一)候选专家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金湖县林业行业专家库成员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二)请于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金湖县行政审批局(市民中心二楼东一厅213室) ,联系电话:********。
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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