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关于遴选年食堂餐饮服务托管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关于遴选年食堂餐饮服务托管项目服务商的公告

为保障食品安全,做好单位食堂管理工作,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拟采取内部遴选方式采购服务商资格,提供食堂餐饮服务托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2024-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托管项目。

二、采购内容

确定食堂餐饮服务托管服务商1家。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三、服务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四、项目经费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为人民币50.256万元以内。

五、项目征集起止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承担单位资格要求

(一)服务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服务商须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外地企业须在广州成

立分公司,有办公场所以满足提供本项目食材配送服务要求。

(三)服务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

七、费用结算

(一)费用包括食材费用和管理费用两部分。全年费用不超过采购人的预算总额50.256万元。其中,食材费用全年不超过27.456万元(含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4.50万元);管理费用全年不超过22.80万元。

(二)食材费用按每份午餐20元,根据每天的实际用餐人数进行费用结算。用餐人员缴纳的费用由服务商收取,当月食材费用总和与当月用餐人员缴纳的费用总和之差额部分由采购人向服务商支付。按月进行支付。

(三)管理费用含服务人员费用及其他费用,费用按月进行支付。

(四)服务商的管理服务应符合采购人要求,若一个月之内对服务商的有效投诉(备注:有效投诉为服务商存在客观可影像化的问题而发起的投诉)在5次以内,采购人有权扣除服务商当月管理费10%;6-10次以内,采购人有权扣除服务商当月管理费50%;11-20次以内,采购人有权扣除服务商当月管理费80%;20次以上,采购人有权扣除服务商当月管理费100%。服务商需认真听取投诉意见,做好总结反省和改进。若未能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改进或连续3个月有效投诉在10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商赔偿损失。

(五)服务商应按月在每个日历月10号前向采购人提交上个月报表,采购人在收到该月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服务商收到确认后的报表即可开具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至与服务商签订合同上指定公司开户银行账户。未经服务商书面授权通知,采购人不应单方面变更服务商的收款银行账户,而且不应将款项支付至任何个人账户。

八、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参考格式见附件2);

(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单位固定办公场所详细地址;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六)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客户评价证明等;

(七)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八)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报价明细、团队情况、项目

负责人情况、服务及产品质量承诺、货源及配送能力情况、服务配套能力情况、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等。

九、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六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于项目征集期内交至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综合部(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32号首层,邮政编码:******,联系人:舒凌,电话:********,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十、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拟定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1.采购需求.doc

2.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2024年4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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