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设置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人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于准予设置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人河排污口行政许可决定书

蚌埠市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

你单位《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收悉。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第22号令)《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22)1259号)等有关规定,以及《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和评审会专家审查意见,决定准予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设置地点、排放方式和排污口门

根据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立项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1)80号)批复,开展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治理修复,设置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入河排污口项目。入河排污口为新建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17°58"16.79",北纬33°6"40.42",排放方式为管道连续性排放,排污口类型为混合污水入河排污口。治理后的地下水经1.5km 管道向东排入无名沟,之后向北约1.5km到X025县道南侧沟渠,转向东4.2km后到达柳湖提水站附近,再转向北 1.2km 后经张庄泵站进入淮河。

二、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

为对原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区域地下水进行治理,建设五河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地风险管控项目,项目所排污水为该区域治理修复的地下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建成后该入河排污口处理规模为 2500m3/d,预计处理总量为95万吨,污染物排放浓度需同时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类水质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限值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

(一)你单位作为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应做好项目运行管理,确保入河排污口按要求排放。

(二)制定事故应急方案,落实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地下水修复处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规范设立入河排污口标识牌,标明责任主体、设置审批单位、监督管理单位,以及水污染物限制排放要求等内容。

(四)建立水环境监测与报告制度,在工程运行中,把环境保护的硬件设施维护好,并加强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提高水资源保护的意识。

(五)该入河排污口待项目施工期结束,且跟踪监测期无地下水超标情况后应关闭拆除。

(六)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排污口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四、验收要求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试运行满三个月,正式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其他

本工程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等发生变化,或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行政许可手续。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5日

标签: 卫生填埋场 风险管控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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