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月湾旅游景区东区西餐厅餐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揽月湾旅游景区东区西餐厅餐饮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 揽月湾旅游景区东区西餐厅餐饮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唐山曹妃甸文旅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湖道 | ||
建设内容 | 本项目对恒大养生谷园区建筑内部进行装修改造,总改造面积14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室内装饰装修、维修维护、加层改造、水电改造(消防)及设备机电安装等。 | ||
建筑面积 | 1410㎡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空间创意设计、陈设软装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运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承包人还须配合甲方完成设计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办理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空间创意设计、陈设软装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运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承包人还须配合甲方完成设计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办理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大引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是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公共建筑工程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5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以上①②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估算价 | 830.87万元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8日9: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12日17:00止 |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揽月湾旅游景区东区西餐厅餐饮项目 已由 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 以 曹新城项目备(2023)36号备案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曹妃甸文旅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揽月湾旅游景区东区西餐厅餐饮项目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滨湖道;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对恒大养生谷园区建筑内部进行装修改造,总改造面积14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室内装饰装修、维修维护、加层改造、水电改造(消防)及设备机电安装等。 4.资金来源:自筹; 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及行业相关设计标准深度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施工工期约12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空间创意设计、陈设软装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运行、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承包人还须配合甲方完成设计及施工等相关手续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是指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公共建筑工程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5主要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以上①②不能为同一人; 3.6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2024年4月12日17:00止。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24年4月20日17:30前提出,发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双盲评标形式,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4.5接受异议方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受理单位:河北大引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理电话:0315-*******,电子邮箱:hbdyzbzx@126.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4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CA数字证书(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北京 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曹妃甸文旅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曹妃甸区 联 系 人:纪女士 电 话:03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大引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唐山市建设北路39号 联 系 人:张芮 电 话:0315-******* 电子邮件:hbdyzbzx@126.com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和企业CA办理。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按照相关说明完成注册登记。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均需使用企业CA(包括河北 CA、北京 CA、山西 CA、联通 CA、CFCA、CQCCA,以上6家CA可互认)。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 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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