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四新苏中心二期木材招标公告
二局四新苏中心二期木材招标公告
邳州新苏中心二期项目
模板、木方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B-PZXSRQ-WZ-003
招 标 人: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邳州新苏中心项目经理部
日 期:2016年 5月 24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邳州新苏中心二期 工程
1.2项目地址: 江苏省邳州市瑞兴路东侧闽江路北侧
1.3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约21万m2
1.4业主:新苏商业(邳州)有限公司
1.5招标人: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邳州新苏中心工程 项目部
1.6本次招标内容:模板、木方的采购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仅为邳州新苏中心二期工程项目 模板、木方供应,招标人有权调整招标范围,并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
3、时间安排及要求:
3.1 发标时间:
3.1.1 2016年 5 月 24 日登陆中建集采平台进行查看。
3.1.2 2016年 5 月 27 日10:00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中遇到的疑问书面电子版发送至********0@qq.com">********0@qq.com ,过后不补,招标人将进行统一的答复,招标答疑将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5 月 27 日17:00
收件人:曹勇 联系方式:157*****293 邮箱: ********0@qq.com">********0@qq.com
地 点:江苏省邳州市瑞兴路东侧闽江路北侧邳州新苏中心项目经理部
时 间:2016年 5 月 27 日
3.3 定标时间:定标结果在截标之日起2天内通知中标人。
4、质量标准:
详见《供应合同》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投标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会议纪录,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5.1.1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5.1.2第二章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技术规范等所有要求,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
5.3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5.4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投标人。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内容及编制要求: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投标函)及要求填写。
7、投标注意事项:
7.1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拟签合同内容、周边交通运输等情况,充分考虑材料质量、成本投入、利润、确保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投标人负责。
7.2投标文件采用中文。
8、废标条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即告作废;
8.1恶意竞标、围标、串标;
8.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8.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9、评标:采用“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取中标人,从而最终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不承诺本次招标结果为一家中标,可能是多家中标。
10、其它:
10.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2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收到的最低价格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且无需作任何解释。
10.3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11、招标具体内容及要求
11.1、产品名称、材质、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具体详见合同中报价书附表)。
11.1.1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仓储费、保管费、运输费(至 项目工地指定地点)、装车费、配合卸车费、管理费、利润、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
11.1.2 投标人供应的 模板、木方必须是合格产品,否则一切损失及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11.2.1投标人供应的 模板、木方应完全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经严格的品质检验后出厂,并符合甲方设计要求。
11.2.2 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模板、木方,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所造成甲方的一切误工、窝工、延工、停工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11.2.4参加验收单位:招标人、招标劳务分包人。
11.2.5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合同,保证 模板、木方量及质量,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到优质服务。
11.3交货地点、方式、期限: 邳州新苏中心二期 项目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11.4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11.5结算方式:(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11.6付款方式、时间:(具体详见合同说明)。
投标函
致: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仔细、全面地研究了邳州新苏中二期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按照以下付款方式,进行如下报价。
序号物资
名称材质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元)税率17%合价 (元)备注
1木方铁杉/花旗40*90*4000根--
2模板双面覆膜14*915*1830张--
3
4合计
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仓储费、保管费、运输费(至邳州新苏中心 项目工地指定地点)、装车费、卸车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按照施工需求,如甲方需求其他尺寸木方,乙方应按4米折价结算。
结算方式:货到施工现场经检验合格后,每月 15 日办理对账结算,对清账后 5日内,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要求且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开具发票总金额为单价和税金(17%税率)总和。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提供发票,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导致的付款延期或税务风险,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支付比例:(1)货到施工现场经检验合格后,每办完月度对账结算 300 万元作为一个支付批次,达到支付批次次月 25 日前支付此结算总额的 50 %;
(2)、主体结构封顶后,经业主、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支付至已完成量的60%;
(3)、与乙做完完工结算经公司审核后,六个月内付至结算价的7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已发生量的80%;第一年内支付至已完成量的90%,第二年内付清尾款。
支付形式:商票支付货款,使用票据方式支付时发生的贴现及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应友好合作,完成相应的施工任务,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及时的情况出现时,双方应协商延长货款的支付,待业主支付相应进度款后再行支付以上货款。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 年 月 日
新苏中心二期 项目
木模板、木方 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CSCEC2B4-XSEQ-WZCG-003 )
需用单位: 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单位:
签约地点: 邳州新苏中心项目部
签约时间: 2016年 月 日
需用单位: 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131号新天地科技大厦
供应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新苏中心二期 项目 木模板、木方 采购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新苏中心二期工程
2、工程地点: 江苏省邳州市瑞兴路东侧闽江路北侧
3、工程业主: 新苏商业(邳州)有限公司
4、设计单位: 江苏铭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邳州市建正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二条、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1、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及甲方通知要求,向甲方提供的 木模板、木方 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2、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品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详见下表。
序号物资
名称材质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元)税率17%合价 (元)备注
1木方铁杉/花旗40*90*4000根--
2模板双面覆膜14*915*1830张--
3
4合计
3、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
4、货物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现场具体施工情况计算出的材料需用量,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
5、合同总金额:暂估总价 12,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贰佰万 元整 )。
最终结算总额以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等条件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供应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
6、上述单价、以及最终结算总额都已包括货物价款、仓储费、保管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以及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被允许用于工程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
第三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质保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供应材料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实测尺寸不小于第二条2款中之规定,如小于规定尺寸,甲方有权拒收或折价结算,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木模板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T17656-2008,纵横方向切割(用普通的圆盘锯)后不能出现翻边、毛刺现象,各层材质的结合层不能出现较多的松散填充料、空洞和腐烂杂质,开水煮沸8 小时后模板不开胶分层,厚度变形量小,表面覆膜层不能出现脱皮、空鼓现象。木方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T153-1995,木方截面尺寸公差不大于2mm,长度尺寸公差不大于5cm,木方不得有毛边,无虫眼,无变形,无裂缝夹皮,活节最大一个节子的尺寸不得超过面宽的10%,死节每米中个数不得超过2个。如国家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3、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到达现场起至周转满足要求次数止,模板周转12次,木方无限次周转。
4、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质量缺陷货物的更换服务。乙方必须在接获甲方电话提出或书面要求后 1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乙方需在 1 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要求、方式、时间、地点及风险承担
1、交货要求:第二条2款表格中规定的货物数量是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计算的材料需用量。合同执行中,乙方按甲方发给乙方的分批进场订单安排材料进场。如运抵现场的数量超过甲方的分批订单数量时,甲方有权退还给乙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退货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如运抵现场的货物数量不足甲方订货数量时,乙方应及时补齐,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补齐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项目,并按甲方材料人员的要求卸货至指定堆场。(木模板、木方必须打包交货)
3、交货时间:甲方在需要进场前1-3天书面通知乙方,向乙方提供材料分批进场订单,乙方必须按时交货,节假日也必须保证供应,不得擅自拖延交货时间。若因乙方拖延交货而造成甲方的工程进度的延误等直接、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以违约条款向乙方收取费用。具体说明见“第十条 违约责任”中的规定。
4、交货地点: 新苏中心二期项目指定地点 。乙方送货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并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对于进入工地送货并卸货的人员,应做好安全交底,遵守甲方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听从项目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承担,因此给甲方项目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5、风险的承担:货物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等其他必办手续后,该货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至甲方。在验收移交之前的任何情况造成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运输费用承担
1、货物的运输事宜及运输费用、上下车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参与货物到场后的验收工作,其后发生的转场、二次搬运等费用皆由甲方承担。
2、如果乙方能够配合甲方进行合理的二次转运等工作,则乙方应考虑全力配合,甲方可以考虑支付给乙方适当的费用。
第六条、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甲方指定 曹勇(身份证:****************70 )为其现场负责收货及验货代表。乙方指定 为其供应货物及办理有关验货、支付事项的代表。到货数量及质量验收须由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署确认方为有效,当甲方有设计要求需要其他尺寸木方时乙方无条件提供,该尺寸结算单价按照木方40*90*4000的规格按米折算。
2、验收的方法:严格按照合同签订规格型号检尺验收(第二条2款中之规定)。
3、在所有货物的使用过程中,甲方对分批打开包装的货物进行外观、质量、性能等的检验,如出现不合格的材料应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在 2日内到场并在次日给以换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货到施工现场经检验合格后,每月 15 日办理对账结算,对清账后 5日内,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及地方要求且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开具发票总金额为单价和税金(17%税率)总和。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提供发票,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导致的付款延期或税务风险,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支付比例:
(1)、货到施工现场经检验合格后,每办完月度对账结算 300 万元作为一个支付批次,达到支付批次次月 25 日前支付此结算总额的 50 %;
(2)、主体结构封顶后,经业主、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支付至已完成量的60%;
(3)、与乙做完完工结算经公司审核后,六个月内付至结算价的7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已发生量的80%;第一年内支付至已完成量的90%,第二年内付清尾款。
3、支付形式:商票支付货款,使用票据方式支付时发生的贴现及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乙双方应友好合作,完成相应的施工任务,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及时的情况出现时,双方应协商延长货款的支付,待业主支付相应进度款后 再行支付货款。
5、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第八条、环境保护与职业安全
1、建筑工程实施全过程,节约资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满足社会相关方的要求;
2、 乙方供应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3、严禁雇佣未成年人,若发现按2000元/每人的违约金扣款;
4、若因为道路遗洒受到相关部门警告一次,处以合同价款的1‰的违约金;受到相关部门经济处罚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5、参加材料供应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的相关制度;
6、乙方材料供应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必须考虑扰民问题,若因乙方运输带来的扰民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合同附随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有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材质报告及按照工程所在地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规定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
2、乙方应提供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资料。如果乙方是本合同所述货物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销售证明文件。
3、乙方须在样品资料和样品上盖章,以证明乙方已按合同要求检查并确认该等资料作为货物检验之依据。提交资料与合同其他文件规定可能存在不符时,应明确说明以其他文件规定为准。乙方应对提交资料中各参数的准确性负责。
4、乙方需提供货物的仓储、保管及使用的有效建议,确保所有货物在包装、运输和现场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及在使用中功能和外观上达到甲方和工程业主的满意。
5、甲方/设计/监理单位审核乙方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作用,并不减少乙方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6、上述服务被认为乙方在报价时已作充分考虑,其应获得的报酬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和不利后果:支付误期违约金,并承担因货物延误而可能造成的工期延误从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严重违约并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施工总承包合同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误期违约金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误期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 1日,按当批订货金额的 1 %计算;误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当批订货金额的 10 %。如果乙方在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本合同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若确需转让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必须:
(1)取得合同另一方明确的书面同意意见。
(2)签订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后,方可转让。
只有在上述二个条件均满足后,合同权利义务方可转让。
4、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受委托代理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亦保证交付的货物不附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留置权。如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因素仅指战争及重大自然灾害。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提前2天向对方以书面方式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少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特别约定事项:乙方按甲方封样样品进货,材质及周转次数必须满足合同要求,模板表面要求平整,确保不开裂不起鼓,满足行业及国家规范标准。
2、本合同条款与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承诺有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标签: 木材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