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桥村回迁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
范家营村、王家桥村)回迁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MY-2024-003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范
家营村、王家桥村)回迁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9879.4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
吉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
范家营村、王家桥村)回迁安置房地块士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招标规模为
1184757.04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
范家营村、王家桥村)回迁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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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
范家营村、王家桥村)回迁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
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
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情
况说明(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4.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
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与磋商者,请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的原件扫描件及联
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ymyl407@163.com。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到资料后,将竞争性磋
商文件(电子版)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600元。供应
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到开标现场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缴纳至采购代
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
创大厦17楼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
创大厦17楼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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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
范家营村、王家桥村)回迁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已经普吉街道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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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开发建设办公室会议纪要(2024年3月19日)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
府普吉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
购条件。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以下简
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碳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采购内容: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
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桥村)回迁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注本项目涉及到的地块包括A7地块和A4-2地块(具体面积以最终项目勘测定界的数
据为准)。
2.2磋商范围: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完成五华区
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
桥村)回迁安置房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该项目的资料收集、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疑似污染地块的现场钻探、采样、样
品分析、调查报告的编制、项目评审验收等。按照《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
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及时将地块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上级有权评审部门评审,并通过专家评审、获得正式备案
文件
注采购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范围的权利,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
人工作且不得提出任何索赔申请。
2.3服务地点:五华区普吉路以东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小普吉村、吴家营村
林家院村、范家营村、王家桥村)回迁安置房地块。
2.4服务周期:2024年6月10日前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同时取得备意见。
2.5质量要求: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技术导则》、《云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要点(试行)》等相关编制
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编制,完成专家技术评审,并报相关主管部
门通过并取得备案意见。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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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普吉街道办事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同心路43号(原克林轻机厂)
联系人:廖老师
电
话:139876956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五华科创大厦14楼07室
联系人:李国涛贺兴文尹正国杨玲英
名
话:18288203780
电子郎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