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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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行
账号:53050172743600000371
汇入地址:云南省施甸县
服务咨询电话:13577560885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
(招标编号:保招代SD2024-06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施甸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对辖区内儿童主任开展不少于1次线下培训,确保儿童主任培训
全覆盖,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福利、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留守儿童困
境儿童入户走访、信息录入和动态化管理工作,儿童关爱活动组织实施。2、心
理辅导、困境儿童慰问、政策宣讲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
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
2号) 。
3.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
项目的能力;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202
3)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6.完税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
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信誉要求:
7.1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申请人、法定代
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7.2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信息记录。
7.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以上网站查询内容申请人须自主提供查询报告及截图,但均以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的结果为准,若申请人有不良、失信、行贿犯罪记录
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 08时00分到2024年04月1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施甸县西
庄庄北院29-11商铺〈西庄北院南门旁边〉)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施甸县西
庄庄北院29-11商铺〈西庄北院南门旁边〉)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保招代SD2024-06号
2.项目名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对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5、服务内容(采购内容):
5.1.对辖区内儿童主任开展不少于1次线下培训,确保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福利、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
户走访、信息录入和动态化管理工作,儿童关爱活动组织实施。
5.2心理辅导、困境儿童慰问、政策宣讲等。
6、服务地点:施甸县各乡(镇),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7.预算价(即最高限价):100000.00元。
8.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规范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
10.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
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申请人须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提交至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施甸县西庄庄北院29-
11商铺〈西庄北院南门旁边〉)或以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81106083@q
q.com)进行确认后获取。
3.其他:如申请人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提供材料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
行承担。
三、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贰仟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为转账(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磋商保证金缴
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行
账号:53050172743600000371
汇入地址:云南省施甸县
服务咨询电话:13577560885
3.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施甸县民政局
地 址:施甸县甸阳镇振兴路16号
联 系 人:郑世党
电 话:0875-8127215
电子邮件:2811060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 系 人: 李尧华
电 话: 13577560885
电子邮件: 2811060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采购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
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4月20日9点00分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保招代SD2024-06号
2.项目名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对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5、服务内容(采购内容):
5.1.对辖区内儿童主任开展不少于1次线下培训,确保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培
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福利、社会救助政策解读,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入户走
访、信息录入和动态化管理工作,儿童关爱活动组织实施。
5.2心理辅导、困境儿童慰问、政策宣讲等。
6、服务地点:施甸县各乡(镇),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7.预算价(即最高限价):100000.00元。
8.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规范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
10.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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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
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
2号) 。
3.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
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
的能力;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2023)
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6.完税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
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信誉要求:
7.1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应至少包括申请人、法定代表人
及项目负责人。
7.2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信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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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无行贿犯罪记录。注:以
上网站查询内容申请人须自主提供查询报告及截图,但均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在开标前查询的结果为准,若申请人有不良、失信、行贿犯罪记录行为,视
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限内申请人须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
明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提交至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
司(施甸县西庄庄北院29-
11商铺〈西庄北院南门旁边〉)或以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81106083@qq.c
om)进行确认后获取。
3.其他:如申请人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提供材料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
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20日9时00分前。
2.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施甸县西庄庄北院
29-11商铺〈西庄北院南门旁边〉)
3.方式: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2份(一正一副)。逾期
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4月20日9时00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贰仟元整)。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为转账(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磋商保证金缴
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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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行
账号:53050172743600000371
汇入地址:云南省施甸县
服务咨询电话:13577560885
3.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4.公告发布媒体:
4.1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
com/上发布
4.2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
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5.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施甸县民政局
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振兴路16号
联 系 人:郑世党
电 话:0875-8127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施甸分公司地址: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施甸县西
庄庄北院29-11商铺〈西庄北院南门旁边〉)
联 系人:李尧华
电 话:1357756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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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困境儿童 保护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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