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忠旺集团(天津基地)二次铝灰处置项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MEETC-247XR333KK6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忠旺集团(天津基地)二次铝灰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他资金1184.7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二次铝灰处置量约23600吨。划分两个区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忠旺集团(天津基地)二次铝灰处置项目001包:二次铝灰约13600吨:(002)
忠旺集团(天津基地)二次铝灰处置项目002包:二次铝灰约1000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忠旺集团(天津基地)二次铝灰处置项目001包:二次铝灰约13600吨)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连续三年里(至
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4.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包括HW48类321-026-48,
处置量兰5万吨。
5.提供运输服务,且运输单位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资质,运输人员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证照。
运输单位需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不接受多家使用同一个运输单位)
6.处置方与委托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7.禁止曾在忠旺各基地铝灰招标中,出现非正当理由弃标未签合同或签定合同后中途违约的
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8.投标单位需具备完成跨省转移手续办理能力,完成时间:合同签定后60个工作日完成,
逾期未完成扣除履约保证金(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
9.投标单位投标时剩余铝灰处置量需满足各基地招标处置量的要求(剩余处理量按包累计,
已报名成功的包组须减去对应剩余处置量)。处置单位需做出承诺或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002忠旺集团(天津基地)二次铝灰处置项目002包:二次铝灰约10000吨)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连续三年里(至
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4.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包括HW48类321-026-48,
处置量会5万吨。
5.提供运输服务,且运输单位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资质,运输人员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证照。
运输单位需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不接受多家使用同一个运输单位)
6.处置方与委托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7.禁止曾在忠旺各基地铝灰招标中,出现非正当理由弃标未签合同或签定合同后中途违约的
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如
8.投标单位需具各完成跨省转移手续办理能力,完成时间:合同签定后60个工作日完成,
逾期未完成扣除履约保证金(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
9.投标单位投标时剩余铝灰处置量需满足各基地招标处置量的要求(剩余处理量按包累计,
已报名成功的包组须减去对应剩余处置量)。处置单位需做出承诺或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须按处置方的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跨省转移手续手续办理能力承诺函、剩余铝灰处置量承诺函或证
明材料、运输服务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件发送至邮箱并标注项目
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信息(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报名费用:10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新世纪商务大厦180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新世纪商务大厦1803
七、其他
1.预算金额:001包:约人民币682.72万元:002包:约人民币502万元。二次铝灰最
低投标单价人民币502元/吨,低于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中标后须按中标金额向
委托方付费)。
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处置任务(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规定时间进行实地考察,否则视为弃标。
4.中标原则:每包按总价最高中标。可兼投兼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武宁路北侧
联系人:/
孩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29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新世纪商务大厦1803
联系人:喻晓娇、姚颗慧、姜琳琳、张向辉
电话:
13898807615
电子邮件:1541400332e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余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机构:
(盖章)
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