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忠旺集团(营口基地)二次、三次铝灰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MEETC--247XR333KK6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忠旺集团(营口基地)二次、三次铝灰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75.48万元,招标人为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忠旺集团(营口基地)二次、三次铝灰处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001包:二次铝灰10000吨、三次铝灰4600吨::(002)002包:二次铝灰10000
吨、三次铝灰4600吨::(003)003包:二次铝灰740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001包:二次铝灰10000吨、三次铝灰4600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连续三年里(至
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4.处置资质及运输服务
4.1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颜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包括HW48类321-026-48
及321-024-48。
4.2辽宁省内没有摆4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方,如符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
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规定的处置方,需
要经过集团相关部门共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处置方的工艺、设备、产能、场地及以往
处置经验等内容。对于往年考察合格的单位,工艺、设备、产能、场地等未有变化(需提供
证明材料)且手续均在有效期内的可免于考察。
4.3投标单位需具备完成跨省转移手续或“点对点”手续办理能力,完成时间:营口基地合
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完成,逾期未完成扣除履约保证金。(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内容为承
诺30个工作日完成手续办理,无法完成办理自愿扣除招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4投标单位投标时剩余铝灰处置量需满足各基地招标处置量的要求。处置单位需做出承诺
或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4.5提供运输服务,且运输单位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资质,运输人员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证
照。运输单位需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不接受多家使用同一个运输单位)】
4.6处置方与委托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4.7禁止曾在忠旺各基地铝灰招标中,出现非正当理由弃标未签合同或签定合同后中途违约
的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4.8处置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连续
三年里(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002002包:二次铝灰10000吨、三次铝灰4600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连续三年里(至
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愿;
4.处置资质及运输服务
4.1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顾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包括HW48类321-026-48
及321-024-48
4.2辽宁省内没有W4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方,如符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
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规定的处置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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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经过集团相关部门共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处置方的工艺、设备、产能、场地及以往
处置经验等内容。对于往年考察合格的单位,工艺、设备、产能、场地等未有变化(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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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且手续均在有效期内的可免于考察。
4.3投标单位需具备完成跨省转移手续或“点对点”手续办理能力,完成时间:营口基地合
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完成,逾期未完成扣除履约保证金。(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内容为承
诺30个工作日完成手续办理,无法完成办理自愿扣除招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4投标单位投标时剩余铝灰处置量需满足各基地招标处置量的要求。处置单位需做出承诺
或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4.5提供运输服务,且运输单位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资质,运输人员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证
照。运输单位需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不接受多家使用同一个运输单位)】
4.6处置方与委托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4.7禁止曾在忠旺各基地铝灰招标中,出现非正当理由弃标未签合同或签定合同后中途违约
的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4.8处置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连续
三年里(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003003包:二次铝灰7400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连续三年里(至
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4.处置资质及运输服务
4.1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包括HW48类321-026-48
及321-024-48。
4.2辽宁省内没有W4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处置方,如符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
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规定的处置方,需
要经过集团相关部门共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处置方的工艺、设备、产能、场地及以往
处置经验等内容。对于往年考察合格的单位,工艺、设备、产能、场地等未有变化(需提供
证明材料)且手续均在有效期内的可免于考察。
4.3投标单位需具备完成跨省转移手续或“点对点”手续办理能力,完成时间:营口基地合
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完成,追期未完成扣除履约保证金。(报名时须提供承诺函,内容为承
氯
诺30个工作日完成手续办理,无法完成办理自愿扣除招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4.4投标单位投标时剩余铝灰处置量需满足各基地招标处置量的要求。处置单位需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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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4.5提供运输服务,且运输单位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资质,运输人员需具有符合要求的证
照。运输单位需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不接受多家使用同一个运输单位)
4.6处置方与委托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
无效。
4.7禁止曾在忠旺各基地铝灰招标中,出现非正当理由弃标未签合同或签定合同后中途违约
的公司参与本次投标。
4.8处置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近连续
三年里(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须按处置方的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符合辽宁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整免工作证明材料(如
有)、跨省转移手续或“点对点”手续办理能力承诺函、剩氽铝灰处置量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运输服务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件发送至邮箱并标注项目名称、报
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信息(未按要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报名费
用:10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新世纪商务大厦180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新世纪商务大厦1803
七、其他
1,预算金额:001包:约人民币502万元:002包:约人民币502万元:003包:约人
民币371,48万元,二次铝灰最低投标单价人民币502元/吨,三次铝灰最低投标单价人民币0
元/吨,低于此价格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中标后须按中标金额向委托方付费)。
2.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处置任务(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规定时间进行实地考察,否则视为弃标。
4.中标原则:每包按总价最高中标。可兼投兼中。
5,投标报名时,剩余处置量只要满足各包组处置需求均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但投标时刹余
处理量按包累计,若剩余处置量不满足兼投需求,投标人需自行确定投标包组,若出现若剩
余处置量不满足兼投需求的情况,所投所有包组均按废标处理。例某处置单位剩余处置量
为2万吨,报名时001包、002包、003包均可报名参与现场考察环节,但最终投标时只能
选择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若出现兼头情况,所投所有包组均按废标处理。针对剩余处置
量不满足报名包组兼投的情况,投标人(处置方)应于现场考察结算之日起三日内书面告知
代理机构所投包组包号,否则视为自愿弃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营口忠旺铝业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二道镇黄旗村韩三路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新世纪商务大厦1803
联系人:喻晓娇、姚颖慧、姜琳琳、张向辉
电
话
:13898807615
电子邮件:15414003328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
(签名)7
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
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