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年度资产损失税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年度资产损失税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2024-2025年度资产损失税务鉴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8:43:55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竞争性磋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2024-2025年度资产损失税务鉴证服务

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024CG012/YDZFF********

1.采购条件

因本项目第一次磋商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现采购人发布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委托,现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2024-2025年度资产损失税务鉴证服务(二次)”(项目编号:2024CG012/YDZFF********)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2024-2025年度资产损失税务鉴证服务项目(二次)。

2.2采购内容:云南省分行2024-2025年度资产损失税务鉴证服务,包括资产损失税务鉴证、损失认证相关税法知识培训、涉税风险提示、资产损失台账管理等。

2.3服务地点:昆明。

2.4服务期:两年。

2.5最高限价(含税):两年60万元。

2.6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7本项目确定1名成交人。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响应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响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3.2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响应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2.2响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3响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2.4响应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2.5响应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6供应商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入期内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2.7响应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4响应人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情况;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

3.5专业资格要求:

3.5.1响应人必须具有A级(含)以上税务师事务所资格,需提供“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证书”扫描件。

3.5.2技术规范书中星号条款(不可偏离条款):

人员要求:配备的项目团队人员应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必须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且具有3年及以上银行同类项目工作经验;现场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且具有3年及以上银行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全职现场参与本项目工作;项目团队除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外的其他成员(至少2人)中至少1人必须具备注册税务师资格,且具有2年及以上银行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全职现场参与本项目工作。

注:银行同类项目工作经验是指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分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总分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总行或民营银行总行的同类项目工作经验; 同一家银行所属机构只统计一次。

3.6响应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前台持以下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1.1供应商需在“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下载本项目的公告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

4.1.1.2若为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网上获取:请于2024年04月09日至2024年04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工作日)、133*****583(周末、节假日)。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支行

账号:953*****000*******

4.4发票开具形式为:为保证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本项目响应文件仅采用纸质方式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7日09时3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主楼203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公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https://www.e-czt.com/)和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

7.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联系人:段秋祺、赵金苏、沈少餘、张嘉铭、董柏亚、蔡慈进

联系电话:180*****091、0871-********转7506、159*****294

电子邮箱:**********@qq.com

日期:2024年04月09日


,云南

标签: 资产损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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