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袋除尘装置招标公告

电袋除尘装置招标公告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将对攀枝花钢城集团瑞天安全环保有限公司采购的电袋除尘装置项目进行公开议价,选取承揽方,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议价。

一、项目/工程概要

1.项目编号:ZB202*****00743

2.项目名称:电袋除尘装置

3.采购类别:机电设备

4.项目内容及要求:

4.1项目主要内容:承揽方负责除尘器升级改造项目中电袋除尘装置的设计、设备制造、安装及调试,质量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满足委托方、使用方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攀钢钒公司炼铁厂3#烧结机机尾除尘系统除尘器改造电袋除尘装置技术附件》。

4.2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应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进场前原件须交使用单位查验,复印件须交使用单位存档备案。

4.3保险要求:承揽单位在委托方指定的保险合作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其签订的保险协议要求为进场作业人员购买工亡及伤残赔付额度不低于120万元,医疗费用赔付额度不低于12万元的保险。在项目开工前将保单复印件加盖中标方公章后,交至委托方项目部备案。

4.4现场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承揽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隐蔽验收程序,验收未通过的不得进行下步工序。隐蔽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进行自检,对自检合格的工程内容,验收前24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

4.5隐蔽工程过程中影像资料必须反映隐蔽工程的真实情况,杜绝虚假签证,总包范围内未实施、无影像资料支撑或擅自改变设计做法的内容,项目结算时予以相应扣减。

4.6其他见本文件《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5.交货日期/工期:2024年5月15日前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到货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按委托方要求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

6.项目地点:攀枝花市东区

7. 结算方式:货到现场安装完毕,承揽方开具合同总额75%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支付等额款项;功能性验收后,承揽方开具剩余全部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留合同含税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总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两年,质保期满若无质量异议,委托方无息全额支付质保金。支付方式均为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

8. 现场踏勘及技术交流:

8.1现场踏勘及技术交流时间:2024年4月15日下午15:00时,踏勘地点:攀枝花市东区弄弄坪,现场踏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鞠东锐135*****636

8.2议价单位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议价单位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3未参加现场踏勘的单位视为对现场情况及使用单位要求已充分了解。


二、议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备电袋除尘装置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 2、具备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与采购方进行技术交流能满足要求后方可投标,投标时上传技术交流确认表; 4、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通过正式渠道购买议价文件,并完全熟悉其内容。

三、获取议价文件及时间要求

1.投标人代表于2024-04-09至2024-04-16 14:30:00,登录钢城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9.23.202.49:8080),在线购买议价文件。

2.议价文件资料每套售价100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04-16 14:30:00,开标时间为2024-04-16 14:30:00。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议价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钢城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钢城集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通过审核方能参与投标。

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组织方联系人: 谢春枝

电 话: 198*****863

采购方联系人: 鞠东锐

电 话: 186*****125

附:需求一览表及议价要求

序号 名称 明细项 明细项单位 材质/系列 规格/型号 执行标准 技术参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施工地点 执行开始时间 执行截止时间 采购备注
1 电袋除尘装置 具体详见《攀钢钒公司炼铁厂3#烧结机机尾除尘系统除尘器改造电袋除尘装置技术附件》要求 CDGB190-4双室四电场 ~ 详见技术协议 1.00 瑞天指定现场 投标时上传《价格组成明细表》

议价要求:1.不含税包干总价,含电袋除尘装置的设计、设备制造、安装及调试;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2.送货至委托方指定地点;3.具体规格型号满足现场及“技术参数”要求;4.议价单位在报价时请注明品牌或者生产厂家;5.承揽方人员进场前需提供健康体检报告,经使用方确认后,方可进入现场;6.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款执行,卖方按质、按量交货、满足买方要求的寿命周期,否则按合同含税金额5%扣违约金;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卖方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7.报价要求:议价单位须针对所有项进行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8.本项目拟定一家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4年04月09日

标签: 装置 除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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