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平台数字化实践中心设施采购

智慧平台数字化实践中心设施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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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智慧平台数字化实践中心设施采购
(招标编号:2023-JHSJSJ-W1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智慧平台数字化实践中心设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 180 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软件系统 1 套(含管理终端、用户端)、全彩 LED 显示系统 1 套、中心大厅子显示
系统合式 PC 主机 8 台、人机交互主机 1 台、音视频系统中控主机 1 台、主扩音器 4 台、辅
扩音器 2 台、功率放大器 1 台、数字音频处理器 1 台、高清摄像头 1 台、电容话简 8 台、数
字调音台 1 台、机架式服务器 1 套、网络交换机 1 台、防静电地板 120m'、圆弧形主控台
1 套、梯形电脑桌等,(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慧平台数字化实践中心设施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智慧平台数字化实践中心设施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
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
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
期内)。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项目不得挂靠或者分包和转包。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因该项目部分内容
涉密,要求供应商提供保密资质证书。
(八)根据本项目实际特点,不限制参与供应商是否为“生产企业”。
(九)投标企业如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
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
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
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相
关保密资质,并签订保密协议书 。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
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
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
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
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
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477866160@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
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荷塘月色售楼处三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荷塘月色售楼处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部纪检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倪经理
电 话:135 9115 1642
电子邮件:147786616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荷塘月色售楼处三楼开标室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 话: 18242722718
电子邮件: 14778661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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