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池黄高铁黄山西站综合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EPC一期项目经理部级配碎石、水稳料询价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池黄高铁黄山西站综合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EPC一期项目经理部级配碎石、水稳料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09 13:52:59
投标截至时间:2024-04-12 18:00:00
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池黄高铁黄山西站综合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EPC(一期)项目经理部(级配碎石、水稳料)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06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池黄高铁黄山西站综合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EPC(一期)项目经理部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1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 地点

需求日期

备注

1

级配碎石

20-60

/

4100.00

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

依照项目需求


2

水稳料

水泥参量5%

/

立方米

3076.75

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

依照项目需求


二、项目简介

池黄高铁黄山西站综合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包括站前广场和连接线道路两部分。站前广场部分包括设计范围内站前广场、商业配套A、商业配套B、游客集散中心、公交大巴调度站以及送客匝道、风雨连廊等工程。连接线道路部分包括设计范围内站前路、迎客松大道和规划路,主要包括三条道路的路面工程、路基及路基防护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网工程、绿化工程、桥涵工程。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2. 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搬运费、储存费、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变化,则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变,税率、税额及合同含税总额按调整后的国家政策执行;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甲方“揭榜制”制度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5.1.级配碎石以乙方出厂磅单为准,运至施工现场时,应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验收结果均保留1位小数点,第二位小数直接抹除。甲方不定期随机在第三方地磅过磅复合(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10%),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乙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则在两次复磅之间所供商品混凝土的重量均以双方磅单最小值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

5.2水稳料以工程部出具的收方单,经双方共同签认的验收数量为准,以立方米(m3)计量,验收结果,均保留1位小数点,不采用四舍五入计算,第二位小数直接抹除。

5.3甲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责任。

5.4.甲方抽样复测以甲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 每月16日进行对账,对账周期为本月16日至下月15日,每月20日前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2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原则上应与乙方所开具发票上载明的银行账户一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6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8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3货款支付过程中,如业主对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造成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如甲方付款违约,逾期利息的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6.4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50%)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50%)(不低于支付总额3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7.报价有效期:60天。

8.技术规格及其他要求

8.1级配碎石质量标准

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压碎值<30%、软弱颗粒含量小于5%、扁平细长碎石含量小于20%。

8.2水稳料质量标准:

①水泥:选用初凝时间大于4h、终凝时间不小于6h的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检合格方可使用。水泥贮存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碎石:水泥稳定碎石采用骨架密实型级配碎石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压碎值不大于30%配组成符合下表。

通过下列方筛孔(mm)的质量百分率(%)

层位

31.5

19.0

9.5

4.75

2.36

0.6

0.075

水泥稳定碎石

100

72~89

47~67

29~49

17~35

8~22

0~7

9.本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0.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池黄高铁黄山西站综合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EPC(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安徽省黄山市甘棠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池黄高铁黄山西站综合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EPC(一期)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春营(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5*****806

联系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77*****430

2024年4月8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06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池黄高铁黄山西站综合城市停车场及配套基础设施EPC(一期)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4-063 (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4-063(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税率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级配碎石

20-60

/

4100.00


3%



2

水稳料

水泥参量5%

/

立方米

3076.75


3%



合计

--

--

--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


,山西,黄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城市停车 基础设施 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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