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道升降带助航设施基础消直立面
跑道升降带助航设施基础消直立面
跑道升降带助航设施基础消直立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HZB-GJJC-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跑道升降带助航设施基础消直立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范围包括浦东机场一、二、三跑道中心线两侧 75 米之 105 米范围,以及跑道两端 60 米内。项目内容包括对现有的助航灯光设施基础实施消除直立面,同时对跑道升降带范围内破损的助航灯光设施基础实施重新浇筑。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跑道升降带助航设施基础消直立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跑道升降带助航设施基础消直立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提供的资质未列入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论的“不达标”名单(以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2,投标人须具有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国内 4E(含)以上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或维护业绩,单个合同或相关内容金额不少于 25 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6,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
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到 2024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网上邮件形式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每本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网上转账),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单位待招标代理确认通知后支付资料费,待收到转账凭证后由招标代理发放招标文件及附件(电子版)。2,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2)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报名资料请发扫描件至jianhangjc@qq.com 邮箱,招标代理对报名资料初审通过后,将发放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跑道升降带助航设施基础消直立面项目 已由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编号: JHZB-GJJC-2024-001
2.2 建设规模:工程范围包括浦东机场一、二、三跑道中心线两侧 75 米之 105 米范围,以及跑道两端 60 米内。项目内容包括对现有的助航灯光设施基础实施消除直立面,同时对跑道升降带范围内破损的助航灯光设施基础实施重新浇筑。
2.3 工程预算:40.00 万元(含税价)。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项目地址: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飞行区
2.6 招标人: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7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浦东机场第一、第二、第三跑道,距跑道中心线两侧 75 米至 105 米范围内助航设施基础实施消除直立面。消除方式为依照《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关于升降带平整范围内结构物的消除直立面措施要求浇筑混凝土,同时对发现消除直立面失效的助航设施基础进行重新制作,共计约 500 套。由招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施工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0 投标最高限价: 40 万元(含税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2.11 工期:60 日历天。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若总施工工期与计划开始、完工日期不一致,以总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工程部指令为准。
3.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且提供的资质未列入民航专业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论的“不达标”名单(以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3.2 投标人须具有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国内 4E(含)以上机场目视助航工程施工或维护业绩,单个合同或相关内容金额不少于 25 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民航机场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3.6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7□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到 2024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以网上邮件形式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每本售价人民币 1000 元(网上转账),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各投标单位待招标代理确认通知后支付资料费,待收到转账凭证后由招标代理发放招标文件及附件(电子版)。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以上报名资料请发扫描件至 jianhangjc@qq.com 邮箱,招标代理对报名资料初审通过后,将发放电子招标文件及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 淮海中路 200 号 913 室
投标单位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金(人民币 0.8 万元)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机场 AOC 大楼 2306
联 系 人:徐小力
电 话:0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地 址: 淮海中路 200 号 1307 室
联 系 人: 陈弋 黄海涛
电 话: *********1357
电子邮件: jianhangjc@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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