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家河小水电代燃料机电设备及安装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董家河小水电代燃料机电设备及安装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山县董家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水利复[2014]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地方配套55%;业主自筹45%。招标人为兴山县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兴山县董家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2.2招标工程规模:装机容量2400千瓦;
2.3招标工程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拟划分为3个标段,本标段为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1标段为兴山县董家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挡水工程、引水系统工程、电站厂房及升压站工程等,计划工期:36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338.67万元;
第2标段为兴山县董家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发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升变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共用设备采购及安装,计划工期:36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523.50万元;
第3标段为兴山县董家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兴山县董家河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全程监理,监理服务期:从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一年),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30万元。
2.4:工程地点:兴山县董家河电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投标人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水轮机设备销售业绩。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符合以上资格审查要求的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如因遗失、年检或资质升级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当地行业地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以采信。
3.5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每周二、周三、周四下午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网员登记类型为其他投标企业。企业网员审核通过后,在网站首页点击“会员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交易平台,选择拟投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网员登记具体要求见“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务公开”中“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资料审核地址:兴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4.2投标申请人须凭密钥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上商城点击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本要求点击或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额度为10万元(现金10万元)。
4.3没有办理工行和建行企业网上银行的投标人允许通过网上商城以个人网上银行交纳保证金,但是提交人账户名称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4.4下载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05月24日至2016年06月15日8时30分(此截止时间与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6月15日8时30分,地点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兴山县
联系人:严勇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2楼
联系人:朱智鹏、涂强
电话:***-********、159*****561、138*****760
2016年5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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