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新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北部新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2016-05-24 15:23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采购北部新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成果
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宣汉县宣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采购项目:北部新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成果
三、采购内容:北部新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成果(改造棚户区248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885户,补偿建筑面积101111㎡,安置房1595户,205036㎡;绿化工程20338㎡、市政道路及广场建设8310㎡,室外含强弱电管线4000m,室外给水管网2250m,室外雨水管网2250m、室外污水管网4500m,室外燃气管网2250m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项目拟推荐单一来源供应商:
宣汉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北部新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列入全省及全国2013-2020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并纳入2016年改造计划。县发改局已批准了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北部新区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宣发改投资﹝2015﹞64号)。建设规模及规划:改造棚户区2480户,其中:货币化安置885户,补偿建筑面积101111㎡,安置房1595户,205036㎡;绿化工程20338㎡、市政道路及广场建设8310㎡,室外含强弱电管线4000m,室外给水管网2250m,室外雨水管网2250m、室外污水管网4500m,室外燃气管网2250m等配套设施建设。
为缓解县级财政资金压力,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宣汉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承接主体。本项目是政府的民生工程,宣汉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建设该项目,竣工决算后县政府根据投资额、投资回报率、约定的回收期,逐年从宣汉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回购该项目。
现就此事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18时止。
请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的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宣汉县财政局采管股和宣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宣汉县东乡镇,联系人:冉茂波 151*****333
宣汉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宣汉县东乡镇西街48号 ,联系人:吴献富 135*****125
宣汉县财政局采管股,地址: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755号;联系电话:****-*******
宣汉县财政局
2016年5月18日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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