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报告月度存证技术服务项目-自行采购招标公告表
2024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报告月度存证技术服务项目-自行采购招标公告表
采购科室 | 规划发展科 |
项目名称 | 2024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报告月度存证技术服务项目 |
供应商资格 |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项目最高限价 | 10.5万元 |
项目内容及需求 | 拟在2024年3月至12月开展2024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报告月度存证技术服务。项目内容具体包括: 1.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佛山市纳入全国碳市场的2024年重点排放企业月度信息化存证的数据及信息进行技术审核,对企业燃料的消耗量、低位发热量、元素碳含量、购入使用电量、发电量、供热量、运行小时数和负荷(出力)系数以及排放报告辅助参数等信息进行识别分析,提高企业上报数据完整性。 2. 对佛山市纳入全国碳市场的2024年重点排放企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编制与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煤样采集、制备、留存的规范性、真实性进行现场抽查。 3.完成佛山市2024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报告月度存证技术服务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组的验收。 |
接收报价文件时间 | 2024年3月6日14时至2024年3月13日17时止 |
书面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 1.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交付验收价,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 2.报价要求:报价中必须包含所有会议费、场地费、劳务费、税费等。 3.供应商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项目总价均不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项目只接受不高于预算金额的项目报价,如供应商项目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 |
提交地点 |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发展科(禅城区榴苑路20号北楼203室) |
公告时间 |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 |
采购联系人、电话 | 关小姐、******** |
注:采购投诉、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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